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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如何成为“加害人”?

http://www.mwnews.cn  2018-01-29 12:39:25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江超云 文)“你来我这吧!我帮你介绍工作。”网友一句“承诺”,王某某和陈某某来到了马尾区亭江镇“找工作”,谁知见了面,竟被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缴费加入传销组织,而被骗的不仅仅是王某某、陈某某两个人,拘禁他们的八名被告人其实也曾是受害者。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去年5月16日,马尾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传销案,八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当庭受审。1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法院了解案件进展。

  刑事审判庭法官黎丽作为本案审判长,对记者介绍案情时说道:“本案被告人主要是通过人身控制、没收手机、恐吓等方式营造出黑社会的气势,通过不间断的看管,限制打电话,陪同洗澡、上厕所等等行为限制王某某、陈某某的人身自由,并给他们洗脑说卖他们的‘产品’会赚大钱。”

  记者了解到,本案的八名被告人都曾是被网友或是朋友以“找工作”“介绍女友”“赚大钱”为诱,骗至传销窝点内。而昔日的“被害人”,是如何成为“加害人”的?

  持有房门钥匙的罗某,被诱骗至传销组织七个月了,但他从未见过“主任”口中那会赚大钱的产品。不仅是他,其他七名被告人在庭上都表示并未见过这个传销组织销售的“产品”。但罗某即使对这个从未见过实物的能赚钱的“产品”产生怀疑了,也不愿意多想,“细想一下,谁会想不到呢?但就是带着一种侥幸心理,待久了就觉得这么混着,不一定就有机会了。”

  随后,罗某对记者说,“一个月,我就学会了管理。”“为什么不走?” “坦白说,被赚钱的念头‘洗脑’之后,你根本不会想走!”同案的周某认同了他的说法,“说白了,就是贪念!”

  经过一两个月的“洗脑”,他们有的成为了传销窝点的“管理人员”,直接接受“主任”的命令管理这个团体,保管房门钥匙;有的则一边继续接受“洗脑”,一边帮忙看管、教育“新人”。就这样从“被害人”变成了“加害人”。进而,酿成大祸。

  “本案的八名罪犯,一开始都是受害人,最终变为加害人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法律意识单薄。”黎丽表示,目前,本案判决已生效,并告诫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分辨,理性判断,了解传销组织的性质。在做出出行决策前多与家人沟通、分析,谨防受骗。如果不幸被骗至传销组织应当机智处理,勿要心存侥幸,沉迷其中,应积极寻找解救方法,更不应为贪念桎梏,助纣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