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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动车回收补偿点调整 马尾影响不大

http://www.mwnews.cn  2020-10-16 14:58:31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薛海云)10月16日上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今日起于调整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点的通告。记者从马尾区交警部门获悉,通告对马尾的市民影响不大。

  通告称,因电动自行车回收补偿点用地征迁、回收等原因,现决定关闭鼓楼区洪山镇长春铺、台江区工业路252号旅游集散中心、晋安区新店镇龙头路东侧、仓山区城门镇严复医院等四个地块回收补偿点。

  据了解,马尾区回收补偿点为马尾区青洲路9号(原瑞闽公司职工食堂内)和琅岐镇林业站。回收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再办理。

  回收的电动车包括2019年10月9日(含)前,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五城区登记上牌的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了办理回收补偿;2019年10月9日之后新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本人和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的新旧电动自行车均不予办理回收补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领取补偿时需持有本人及同一户籍内16周岁以上人员签订的放弃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权利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