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意外死亡引纠纷,所长耐心释法析理
http://www.mwnews.cn 2018-07-31 15:57:31 来源:平安马尾微信公众号 【字号 大 中 小】
2016年11月29日
下午一点邓某和沈某共五人一起吃饭,邓某是一家马尾区安控安装公司的老板,喝酒过程中突然倒地,当日下午5点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要求沈某四人赔偿xx万元,四人因家属提出的数额过高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2016年12月5日
死者家属和沈某四人来到马尾司法所要求进行调解。为了尽快解决纠纷,马尾司法所立即对死者家属疏导劝解。
“逐一击破”
消除家属的对抗情绪
妻子夏某难以接受现实,情绪激动,调解过程无法顺利进行。她一再强调邓某的死亡是由与沈某四人喝酒引发的,要求沈某四人赔偿。
沈某四人认为死者已经59岁也存在一定突发死亡的原因,并且没有劝酒的行为,只愿意人道主义赔偿10万,死者家属认为价格偏低,多轮讨论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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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
夏某一直不安排死者下葬事宜。死者儿子邓某某也来要求安排进一步调解,司法所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二次调解,夏某还是对金额问题不满。
解案释法
用热点法律解决纠纷
司法所归纳出争议焦点三点:
一、死者邓某是否存在其他疾病;
二、沈某四人承担主责任还是次责任;
三、赔偿金额到底按照多少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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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解案释法:
一、死者作为一个成年人,能够预见喝酒的危害的情况发生,对自身的健康有主要的注意义务。
二、在法律上没有关于共同饮酒者必须应当尽到保护、提醒义务的规定,从道德点出发人们之间应该相互提醒,保证对方身体健康。如果因没尽到提醒义务而导致悲剧发生,那么赔偿问题就需要当事人相互协商。
三、法律上明确规定“劝酒”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好友,死者邓某和沈某双方都带了酒,说明主观上属于自发饮酒,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劝酒行为。因此赔偿金额也只能参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百分的十至二十,进行人道主义的赔偿,以体现法律的公平责任。
经司法所所长三次不厌其烦的释法析理,12月9日晚八点,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沈某承担人道主义的赔偿责任约xx万元。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用人民调解化解双方矛盾,使死者入土为安,家属与朋友化干戈为玉帛。
临近新春佳节
好客的你如果过度劝酒
致人醉酒受伤,属侵害他人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