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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9-04-19 19:27:21   来源:区巡察办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2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一)领导重视。成立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吴家虬担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区运管所、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希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二)召开会议,落实责任。7月5日,我局组织班子成员、局机关、区运管所、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会议将巡察组反馈的8个方面19项共38个问题,分解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期限。吴家虬书记在会上指出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整改工作,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以端正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开展好整改工作。

(三)切实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我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7月5日,我局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后,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并分发到相关科室,督促相关责任人牵头抓好落实。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5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问题

(1)党组及其成员没有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因三个党支部党员总数未达50人,成立党总支条件不成熟。今后局党组将加强对三个支部的领导,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统一部署,实行日常监督、指导,年终检查。

(2)运输管理所自2017年1月原支部书记调离后一直未进行选举。

马尾区运输管理所支部委员会已于2018年5月14日进行换届选举,庄华贵同志任支部书记。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

(3)各项党建及业务工作大多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党组无专门会议记录,局务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我局为了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了《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制度》,规范党组会、班子会议记录,确保真实体现集体研究讨论的全过程。

(4)对于部分决策既没有在事前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事后也未跟进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我局查明秋峰路修整资金在罗星街道结算中心,于2018年7月26日发文(马政交〔2018〕71号)给罗星街道办事处,收回117500.8元资金,8月2日已收回该资金。我局已经完善资金管理拨付制度,将加强建设项目的调查研究,加强下拨资金的审计,及时收回未使用的专项建设资金。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成效不明显问题

(5)局党组在学习上停留在上传下达,党员大会和党课仅仅停留在开会读文件上,没有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我局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如上半年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上了一堂移风易俗专题党课。下半年的党员大会和党课将与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相结合,突出交通特色。

(6)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多,没有打造出具有交通局特色的党建品牌。

我局制定年度主题党日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将主题党日活动与业务工作、业务学习、服务社会、重大纪念活动等相结合,开展读书分享会、党员志愿者活动、党员进企业进社区、交通安全宣传、路域环境整治等活动,打造出具有交通局特色的党建品牌。

(7)个别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缺乏共产党员应有的积极进取之心。

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加强意识形态教育,重温入党誓词,认真开展“三亮三比一争”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谈心谈话,增强“四个意识”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的工作进取心。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重量不重质问题

(8)“三会一课”记录失之简单。

严格按上级要求真实工整地记录“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建软件材料的规范化记录、收集、存档。三个党支部之间加强学习交流,并向其他先进党支部学习。

(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不实,对中心组学习不够重视。

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增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好会前谈心工作,明确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会上深入查摆问题,要切中要害,触及实质,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促进工作。

(10)党员志愿者、党务公开、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材料不全不实。

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每个党员每年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个小时。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栏,每个月及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创建党建品牌,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局党组年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软件材料进行督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失之于软问题

(11)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认识不深刻。

2016年9月,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相关工作平台和机制,当年处理各类违法案件80余起,到目前为止共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案件296起,处罚金额60多万元。局党组将加强对业务工作的部署与考核,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

(12)交通执法人员存在对交通法律法规不熟、对当事人笔录询问不到位以及结案立卷归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我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参与省总队、市支队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派员到支队跟班学习或采取以会代训、案例分析、集体讨论和向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案件归档等执法业务水平。

2.关于监督执纪失之于宽问题

(13)党风廉政活动开展不多,党规党纪教育没有常态化,没有建立起结合业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局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党课、观看教育片、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实现党规党纪教育常态化,让每名党员在看、听、说中受到熏陶和教育,提高廉政防腐意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会议、公务接待及工作餐开支不够规范问题

(14)部分会议场租费开支未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等相关材料说明。

我局现已补全2014年第二季度安全例会相关会议通知、会议签到材料。同时,制定《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今后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15)接待费开支存在三单不全问题。

今后将严格按照《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16)存在陪餐人数和餐费超标问题。

      经查陪餐人数超出15人,参加陪餐的林熙、邓威、蔡良等已退回超出的餐费750元并上缴国库。今后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严格遵守《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费标准执行,严格控制陪宾人数。

(17)接待费无三单且接待费超标。

目前3902元已退回并上缴国库。今后严格把关三单,做到不该招待的不招待,不该付的不付,按照接待费开支规定执行,控制接待支出,做好规范接待。

(18)局机关及下属运输管理所加班餐费未附加人员名单及标准,无法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

今后严格按照《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在防汛抗台过程中需安排值班人员集中用餐时,严格按照加班餐费标准执行并附人员名单。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19)个别车辆维修费用过高。

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工作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用车费用。 

(20)车辆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今年5月,交通执法大队参照主管局公车管理办法,讨论制定了大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细则,在车辆使用经费、保养维修、日常管理使用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按规定实行。

闽AF5169系区运管所执法车辆。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工作制度》、《马尾区运输管理所车辆日常管理及维修制度》执行,送至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21)有关费用开支不合理。

      经查,闽AS1558和闽AC0591存在违章罚款从年检费中列支,每辆超年检费标准500元,当事驾驶员林巍已退回违章罚款1000元并上缴区国库。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工作制度》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车辆年检由驾驶员办理,禁止开支违章罚款。

(22)豪华装修车辆。                                        

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工作制度》执行,要求手续齐全,坚决杜绝超标准装修车辆。

(23)过路费报销不规范。

    相关当事人已将报销的过路费598元退回并上缴国库。今后,我局对于过路费、停车费报销等将严格按照《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规范车辆过路费、停车费的报销手续。

    (24)违规借用企业车辆。

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工作制度》执行,杜绝违规借用企业车辆。

3.关于变相发放福利问题

(25)购与业务无关书籍、毛笔宣纸等发放给职工。

今后严格执行《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不购买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和办公用品。

(26)违规购买月饼用于慰问。

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不该慰问的不慰问,不该买的不买,按照工费慰问开支规定执行,做好规范慰问。

4.关于超范围超标准慰问问题

    (27)存在重复慰问的情况。

      经查,3100元中有2000元存在两次慰问的情况,当事人林希、黄展辉已分别退回慰问金各500元(合计1000元)上缴国库。王洪海父亲生病期间,局主要领导看望慰问500元,一个月后,王洪海父亲去世,慰问500元、花圈100元。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严格把关审核程序,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避免发生二次慰问支出。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1.关于大额资金支出以“白条”入账问题

     (28)付公路养护费仅凭申请报告而未取得有关发票。

      从2016年开始福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使用往来单位自制票据,已整改到位。

(29)以收据或自制凭证代替正规发票。

今后严格按照《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严格要求公司提供正式票据。

2.关于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

(30)报销凭证没有注明数量、单价等材料。

运管所已补全了打印图纸、印刷文件的数量、单价。今后将严格按照《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对任何凭证都必注明数量、单价,做到内容齐全,规范原始凭证,在工作中做到事前事后拍照佐证。

3.关于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

    (31)购买代金券无发放名单。

今后严格按照《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不购买代金券。

(六)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方面

1.关于个别修缮工程未履行评审程序问题

(32)马尾旧镇渡口修缮项目,未进行评审。

    今后严格按《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评审制度。

2.关于个别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

(33)马尾大桥相关项目未进行招投标。

一是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学习。组织工程科、办公室、财务室等业务科室的相关人员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了解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项目发包与建设管理,做好工程项目招标等工作。同时根据《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的预算、建设、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的审核,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二是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实施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同时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

(34)青洲公交站综合楼装修工程不规范。

我局已组织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的人员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同时制定《马尾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的预算、建设、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的审核,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防控。

(七)交通执法工作不规范方面

1.关于权力运行公开不到位问题

(35)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大多没有进行必要的集体讨论。

2018年以来交通执法大队在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复杂裁量案件以及其他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均按要求组织集体讨论。

(八)安全监管工作不规范方面

1.关于安全检查不规范问题

(36)对企业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没有发整改通知书。

由于2016年区运管所对驾培企业检查过程中大部份是现场要求改正,故企业没有上报整改报告书。巡察发现了此问题,区运管所立即进行开会通报,要求执法检查过程中口头整改也要求书面反馈,现2018年道路运输安全检查文书(驾培企业)已使用闭环式管理,发现相关企业隐患均要求反馈,复查审核通过后才于结案。

  2.关于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

(37)宏利驾校培训场地无信号灯未整改到位。

      管所已发文要求宏利佳驾校进行改整,该驾校己于2018年1月23日向运管所书面反馈,经运管所人员到现场复查培训场地设置信号灯(附整改影像资料)整改完成。

(38)企业对司机疲劳驾驶问题整改不到位。

巡察期间现场查访后,运管所立即督促福州万全货运有限公司迅速召开安全例会进行解决疲劳驾驶的安全隐患问题,并要求该企业上报整改报告。该企业已于2018年2月20日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会议,并将整改报告反馈运管所。运管所针对该项安全监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组织道路运政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下发的《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文件(榕运管〔2013〕116号),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文书填写、证据和附件收集、归档管理等规范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985116;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6楼;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mwjtj@sina.com。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