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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台投法办法自贸区内暂调整实施

http://www.mwnews.cn  2015-04-13 09:28:22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原标题:福建实施台投法办法自贸区内暂调整实施

  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 实习生王莹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台湾同胞投资,暂时停止实施《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

  决定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调整实施有关内容的,福建省有关地方性法规作相应调整实施。

  根据决定,以上有关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同步调整实施。而福建省其他地方性法规中的有关规定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不一致,需要调整实施的,将在三年内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