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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交流——对台交流合作亮点多

http://www.mwnews.cn  2016-04-22 14:51:22   来源:海峡时报    【字号

  本报记者 林颖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挂牌将满一年,两岸在人才、金融合作方面创新不断,近一年作为来开辟两岸合作前沿的福州开发区,厚植改革沃土,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推动两岸合作开放先行先试。

  构筑两岸人才聚集地

  回顾开发区过往历程,台湾人才多是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各企业中,两岸人才的合作也较少。可喜的是,自贸区、新区、“海丝”核心区等多重叠加机遇逐步走进开发区,两岸人才合作愈发火热。福州开发区高新园区副主任季承东表示,开发区在促进两岸投资创业方面有着较好的基础,已拥有融资服务、人才服务、创业扶持等多个公共服务平台。

  今年3月10日,福州首家集合两岸青创基地、台商服务基地的台商创业园正式落户福州开发区,两岸青创基地同时是自贸区福州片区首家成立的对台青创基地。园区将为两岸青年创业者提供场地、行政注册等便利服务,成为福州为台湾青年“定制”的一片创业乐土。

  刚从台湾毕业的温礼维是入住园区的首批台湾创业青年,他告诉记者,自己经营的是电子商务公司,相比台湾,大陆的电商环境和成熟度都要更好,市场前景巨大。“这次签约,青创基地给的政策优惠很吸引我,特别是场地免租方面的红利,对我们初创公司帮助很大。”

  高新园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岸人才交流日益频繁得益于政策环境的不断优化,福州开发区近年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并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引进政策助力其中。2014年,福州开发区与台湾电机电子同业公会签订两岸战略合作协议;2015年在高新园区搭建了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包含台胞创业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出台了《扶持物联网产业发展若干规定》鼓励国内科研院校、台湾地区工研院在开发区创业等,让多家依靠技术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益。

  与此同时,目前正在建设中的海峡青年交流营地将长期“驻扎”琅岐岛。据悉,该营地建成后,除了每年正常举办海峡青年节活动外,还将打造成为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青年商业精英高峰论坛等精品项目的举办地,进一步打造琅岐辐射东南亚乃至全世界的国际生态旅游岛优质品牌效应。

  两岸共同携手产业发展

  去年4月,福州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8月份又获得了国务院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积极推动‘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的建设,深化两岸民间交流,提升科教文化交流水平,拓展产业合作”被写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台湾中华船政文化发展交流协会理事长史忠义告诉记者,自贸区揭牌后,作为首个带领文创项目入驻马尾的负责方他很高兴,也增添了更多的信心。

  史忠义带来的项目是“海峡两岸(船政)文化创意产业园——左营·佐赢”园区。2016年1月开园,短短3个月内入驻企业14家,入驻率达90%,基本完成一期招商,落户于福建自贸区内的“左营·佐赢”园区真实感受到“自贸集聚效应”的力量。

  负责开发管理园区的台湾钜太文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吴访平介绍,左营·佐赢的成立与发展进一步加强了两岸服务外包产业合作,加大台湾文创人才引进,深化两岸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等。“目前产业园初步完成了第一期招商计划,下一步,将引进台湾的文创青年们到此实践、就业,我们希望以这个园区为平台,未来能有机会让两岸青年携手为船政文化创业产业共同谋篇布局。”

  福州中国船政文化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有锋表示,“左营·佐赢”园区首创的两岸服务外包产业合作模式值得提倡,对于当下正在建设中的船政格致园来说,未来格致园的各项文化创业产业发展也将以“左营·佐赢”园区为标本,以“船政文化”为主线,将历史文化印迹与现代旅游、科技等产业的发展相融合,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繁荣的有机结合。

  记者了解到,福州开发区与台湾的产业合作还将持续“开花”,由马尾、马祖合作开发的“两马园”目前已初步在琅岐规划。马尾区台办主任张华介绍,两马合作交流逐步加深,目前初步确定在福州自贸区琅岐片区的总部地块预留20亩土地打造“两马自贸园”,该园区将引进马祖特色产业,届时只需到琅岐岛便能购买到台湾酒类、海产品及台湾特色水果。

  先行先试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引领全国”

  本报综合

  截至2016年3月27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马尾区块已新增企业396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3户,外资企业217户(台资114户),注册资本合计635.445亿元人民币,注册亿元以上企业105户。

  全国首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4月21日起,我区在全国率先推进“一照三码”登记模式,经过10多天的实践,我区于2015年5月4日起进一步改革,率先在全国试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率先在营业执照上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项创新举措在自贸区试验5个月后,于2015年10月在全国范围推广。

  “一口受理”窗口

  2015年4月21日自贸区成立起,我区率先推行“一口受理”模式。将工商受理窗口升级为一口受理窗口,在受理企业设立登记时,同时接收工商、质监、税务及公安的登记材料。企业只需通过“一口受理”窗口便能完成所有相关的登记业务。

  电子营业执照改革

  自贸区于2015年4月21日成立时便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领取纸质执照同时免费获取电子营业执照卡片及读卡器。通过在自贸区近一年的广泛宣传,我区自贸区范围内的外资企业申领电子营业率已达80%以上。

  外资企业“负面清单”外直接登记

  境外投资者投资“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可直接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无需办理批复及批准证书。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再向自贸区外资管理机构备案即可。

  集团登记制度改革

  放宽集团登记限制,凡是在福州片区范围内企业的子公司达到3家以上的,其隶属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直接使用“集团”或“(集团)”字样。取消集团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企业也无须再申请办理企业《集团登记证》。

  放宽企业名称限制

  放宽名称行业限制,允许以“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转口贸易”、“商业保理”、“基金管理”、“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创客”等字样作为名称的行业特征。

  放宽名称行政区划限制,允许企业申请使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字样作为企业行政区划。

  放宽名称特殊文字限制,凡冠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的市场主体,可以使用汉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以及拥有英文字母(含单个及组合)注册商标作为字号。

  放宽外资投资限制及主体资格证明

  放宽中外合资企业境内投资者身份限制,允许境内自然人与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福州片区内合资、合作、新设或参股外商投资企业。

  放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要求。外国自然人投资者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港澳台企业法人投资者在福州片区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即可申请,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或转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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