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返还保证金诉被驳回
http://www.mwnews.cn 2015-08-23 16:57:02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马永凯 许琳晶 通讯员 江玲玲)近日,马尾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路桥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投标方弄虚作假而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买卖合同纠纷,投标方起诉要求返还投标保证金的诉求最终被法院驳回。
2010年10月,某路桥公司发布某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投标方若提交虚假资料,或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某工程公司购买了该项目招标文件并支付了80万元投标保证金,经公示某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工程公司。后经有关监察部门调查核实,确认该工程公司在工程业绩上弄虚作假。2010年12月16日,某路桥公司通知该工程公司因工程业绩上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工程公司催讨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路桥公司返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并支付利息。马尾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其招标文件所填报的工程业绩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已经相关监察部门调查核实,被告某路桥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判决驳回某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当前构建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诚信经营才是立业之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弄虚作假甚或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不仅可能使企业资金蒙受损失,还将为企业的声誉蒙上阴影,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