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放高”讨息遭驳回 千万别当任性“小公举”
http://www.mwnews.cn 2016-01-21 16:11:54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通讯员 徐莉莉)近日,马尾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2014年10月,杨辉(化名)向张华(化名)借款28万元用于赌场“放高”(即将钱借给赌场里的赌徒用于赌博)牟利,张华明知款项用途,因贪图高息,同意借款。此后,杨辉仅还款8万元,剩余款项推脱拒还。2015年6月,张华将杨辉及其妻子林敏(化名)二人诉至马尾法院,要求被告还款付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查明这笔借款确实系杨辉用于赌场“放高”,且张华当庭承认知情事由。
据此,法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等规定驳回了原告张华要求被告还款付息的诉讼请求。张华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最终二审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目前,银行存款利率偏低,贷款审核从严,导致民间借贷活跃。有些人为了牟取高额利息,不管对方是否用于非法活动均予以借款。这种情况下,一旦借款人不予还款,出借人诉至法院时,法院在查明出借人明知借款人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形后,将依法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并可以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采取收缴非法所得、罚款等制裁措施。因此,如果在了解到对方借款是用于非法活动(例如:赌博、购买毒品等)时,就千万别当任性“小公举”,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若因贪图利息借款给对方,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最终可能连本金都无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