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经劳动仲裁 直接起诉被驳回
http://www.mwnews.cn 2016-03-22 11:12:06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通讯员 陈海燕)近日,马尾法院快速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当庭裁定驳回原告唐某的起诉。
原告唐某以与被告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其在务工过程中受到伤害为由,于2016年1月向马尾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建筑公司以及项目负责人苏某等人共同赔偿其损失180余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唐某系被告某建筑公司员工,2015年3月7日,唐某在该公司所承包的一处项目工地搬运钢材时,不慎从支模架上摔倒,造成头部严重受伤。此后,唐某所在公司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唐某的受伤事故进行工伤认定,认定结果为:原告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马尾法院认为,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本案中,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告唐某受伤性质已作出工伤认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而不能直接主张民事赔偿权利,故依法裁定驳回原告唐某的起诉。经主审法官释明后,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的裁决。
法官寄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服仲裁裁决才能向法院起诉,即适用仲裁前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