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知识与防范
http://www.mwnews.cn 2020-08-28 16:18:39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李硕 文/图)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村民自建房不断增多且连片建设,造成大量区域性的消防安全问题。部分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在自建房内设置了生产作坊、超市饭馆等场所。8月28日,记者来到了马尾区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就村民自建房要注意哪些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了采访。
“由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用火用电用气存在不良习惯,同时缺乏对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的能力,容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消防应急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不能使用彩钢板建房,严禁将房屋改造成“‘三合一”场所,人货混居,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改造成人员居住场所。室内装修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房屋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实体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居民自建房内设置的出租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数量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全封闭的金属栅栏、防盗窗,防盗窗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严禁在室内或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共用空间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房屋内不得大量囤放液化石油气罐,放置液化石油气罐的房屋不可用于住人。
那么一旦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应该如何处理呢,该负责人表示,发生火灾后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要立即呼叫家人快速进行疏散逃生,如果走道、楼梯充满浓烟、温度很高不要盲目进行疏散。总之消防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希望市民能牢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