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对工贸企业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
http://www.mwnews.cn 2013-09-12 10:42:57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吴丹红)日前,马尾区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马尾区工贸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凡我区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在2013年10月15日之前缴纳2011年11月以来缓征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申请财政奖励。区财政将对相关企业实行“即征即奖”,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据了解,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我区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七大方面:加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扩大产能,努力多生产、稳增长;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产品销售;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扩大先进产能;加强产业链高端和缺失项目开发建设,加强品牌的培育、创新;加快项目用地建设,合理开发项目用地,争取早开发、早投产;补充企业项目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奖励标准为:按企业所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额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据介绍,企业申报程序为:企业必须按时足额在2013年10月15日之前缴纳2011年11月以来缓征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在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后,向区地税局申请开具企业实际入库税款完税证明 ,领取并填写 《马尾区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区经贸局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企业是否属于淘汰类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区财政局核定企业奖励金额,报区政府审批后拨付给有关企业。另悉,企业申请奖励资金分三个时间段:第一阶段为2013年9月2日至9月10日;第二阶段为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每个阶段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兑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