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二)
http://www.mwnews.cn 2017-06-15 12:28:02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9、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
1、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2、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
3、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4、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1、5米的墙壁。
5、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6、餐饮业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应不小于1/2。
7、餐饮店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8、食品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洗菜,洗肉和水产品专用洗涤池。
六、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4、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
5、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6、甲醛(主要成分福尔马林)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7、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
8、大豆中含有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9、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农药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还必须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10、大豆中含红细胞凝集素和蛋白酶抑制剂,因此豆浆一定要煮沸10分钟以上,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11、食品从业人员发现有食物中毒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可疑食物,通知120抢救病人,保留可疑食物,然后报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