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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法院审结全市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http://www.mwnews.cn  2020-12-15 10:38:26      【字号

  马尾区新闻网讯(记者 江超云 通讯员 方圆)近日,马尾法院裁定批准福建博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公司”)破产和解协议并终止破产和解程序,这是马尾法院审结的全市首例破产和解案件,填补了福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的空白,为破产企业的重生提供了一次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据主审法官沈镇友介绍,博大公司于2000年10月2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245200元。从2014年开始,因资金断流和经营不善,陆续有债权人向博大公司主张债权并提起诉讼,截至2018年11月受理破产清算前共计经过司法裁判确定的债权本金达92022257.47元且债权人已申请执行,实际经破产清算阶段的债权核查,债务高达1亿多。

  公司股东、债权人,包括部分职工,都希望法院能够对博大公司进行重整,让企业活下去,给债权人留一点希望,否则,按照破产清算的路径,该土地厂房在破产前的执行阶段经评估仅18930000元,而担保债权就高达2300万,不但诉讼费、管理人报酬、税收等“零清偿”,所有的普通债权人、职工更是“颗粒无收”。

  但沈镇友法官和管理人经过研究,认为博大公司本身没有高价值的知识产权、没有具有市场效应的市场布局或销售网点……几乎寻觅不到重整的价值,破产重整无法实行,并将关注力聚焦在博大公司唯一有价值的物品上——土地厂房。 如何让它创造更大的价值?马尾法院以“重整”的思路进行破产和解。马尾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经多次研讨,并与股东沟通,决定依托该土地和厂房,将企业整体出售,用所得款项全部清偿债务,最后让所有债权人都理解、支持并实现和解。

  经过长达一年的寻找、谈判、再寻找、再谈判,最后引入了投资方,以3800万元整体收购博大公司,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清偿债务。

  “这是一个‘多赢’的破产路径,破产费用、共益费用、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均得到100%清偿,职工债权也实现近9%的清偿率,博大公司破产和解协议几近全票通过。”马尾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说。

  法官释法

  在破产审判中,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是破产审判的最大目标,本案在没有重整价值的情况下,采取“重整”的思路进行破产和解是一种创新,丰富了破产和解的内涵,拓展了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的路径转换和机制运用,使得破产审判真正发挥体系作用,真正服务好破产企业,为自贸区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吴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