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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老赖”马尾区检察院这样办

http://www.mwnews.cn  2021-01-05 17:08:16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丁林怡 通讯员 薛祥威 王凯乐)近日,福州市马尾区一对夫妻因拒不迁出判决指定的房屋,造成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被马尾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在2019年3月7日,马尾区法院对福州某银行诉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王某某、陈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未按判决清偿债务的,原告可以处置陈某某名下的一处抵押房产,并在处置所得款项中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夫妻二人均未按期履行,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2020年1月14日,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除上述房产之外的可供执行财产。2020年3月26日,区法院向被执行人现场送达查封公告、迁出公告,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均未履行也未迁出房产......前前后后近10次“赖账”,最终在2020年12月10日,区法院当庭宣判: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马尾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要将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当儿戏,不要以为赖账只是上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赖账有风险,在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最终面临的将是牢狱之灾。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不断强化对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改变传统“被动”监督的民事检察工作思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主动重点排查未执行到位的案件,助力法院执行工作。在全市率先与区法院、区公安局联合建立《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协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和法院加强沟通协调,在案件线索移送、细化证据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将拒执案件的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转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统一行使。3年来,通过制发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共建议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3件4人;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13件;坚持快捕快诉、依法打击,平均办案天数7日,促成11件在一审判决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