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基金企业入驻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的三条措施》发布
我区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入驻基金小镇
http://www.mwnews.cn 2017-10-13 15:56:54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通讯员 林捷)10月1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区近日出台了《鼓励基金企业入驻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的三条措施》,进一步促进马尾区基金业集聚发展,推动福州·马尾基金小镇建设迈上新台阶。
“福州·马尾基金小镇(一期)以马尾儒江西路大德广场为物理空间,包括大德广场A幢办公主楼5层至15层,重点引进优质基金类、股权投资类、资产管理类等投资机构入驻。对于入驻企业将提供相关租金扶持。”自贸区经开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德广场的租金为第一个签约年度免租(以2017年第5次管政常务会议通过之日,即从2017年4月11日算起),第二年签约年度月租金每平方米35元,第三个签约年度月租金每平方米45元,第四、第五个签约年度以上一年租金为基数逐年递增5%。
此外,在办公场所租赁补助上,对入驻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的基金企业在基金小镇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第一年给予100%租金补贴,后两年按租金标准给予50%补贴,单家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已享受租金补贴政策的企业,在享受租金补贴期内办公用房不得转租;在办公用房装修补助,对入驻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的基金企业在基金小镇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并且自行承担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