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小事动干戈 检察调解促和解
http://www.mwnews.cn 2024-07-16 16:01:49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丁林怡 通讯员 郑丽芳 文/图)“要钱?一分也不可能,我宁愿坐牢,”去年8月,李某某在福州市某小区门口与林某甲因车辆临停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后经鉴定,林某甲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补充侦查,认定李某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后发现该案系李某某车辆临时停车影响被害人林某甲车辆出入小区引发的偶发矛盾纠纷,双方在案发前并不相识更无积怨,且双方在侦查阶段已经进行过多次调解交涉,但是因双方和解金额差距高达75万而未成功。为查清被害人因案所受损失,承办检察官要求被害人林某甲提供因该案所受损伤的就医诊疗记录以及实际诊疗费用清单,同时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联合林某乙对李某某进行殴打的行为进行释法说理,讲明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进一步根据实际费用引导林某甲将要求赔偿金额从人民币90万降低至15万。
为消除双方疑虑,提高检调对接工作调处成功的可能性,马尾区检察院坚持居间调解模式,邀请律师身份的区人大代表作为调解员介入调解过程,通过出示案件证据,还原案件事实,阐述法律依据,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消除当事人的不信任及法律认识误区,以理解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李某某向林某甲赔偿13万元的和解协议。
马尾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适时引入第三方参与提高调解成功率,及时通过办案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