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开出生活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
http://www.mwnews.cn 2019-08-01 14:03:10 【字号 大 中 小】
(第一张处罚单)
(执法人员开出第二单罚单,并引导居民如何垃圾分类)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文/图)8月1日,福州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当天,马尾区开出生活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
据马尾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7月28日一早,工作组执法人员在名城国际小区地下车库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袋居民乱丢的生活垃圾,经过开袋仔细检查,寻找到当事人相关有效信息,但多次上门均未找到当事人。经过了解,该当事人属租户,上下班早出晚归,于是工作组通过物业与房东取得联系,让房东通知住户联系工作组约定时间上门执法。8月1日早上7点,工作人员提前上班,并来到该户居民家中,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处理。这是马尾区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上午8时左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名城国际小区8号楼附近有一居民将生活垃圾丢弃果皮箱内未定点投放且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执法队员现场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最后将当事人引导到垃圾投放点学习垃圾分类知识。
该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马尾区成立垃圾分类督导组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督导,经过一个月,目前大部分居民能够独自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清运车也实行分类清运,不会出现混装混运的情况,但还有少数存在不分类行为。根据福州市统一部署,今天马尾区所有小区全面实行“高楼撤桶”和定点、定时、定人、定探头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生活垃圾。督导组也加大督导力度,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对不听劝导,不按规定乱投放生活垃圾,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企业,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教育、处罚。
马尾区城管局也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