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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黑产业水多深?大学生兼职需谨慎

http://www.mwnews.cn  2020-11-23 09:46:24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丁林怡 通讯员 林旭 薛海燕 )“学弟做兼职吗?收购银行卡给你提成哦!”“真的吗?提成多少呀?最近刚好零花钱不够用。”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期间,在校大学生陆某就在学长黄某的引导下,在校园内做起了收购银行卡的“兼职”,陆某先后向多名同学收购银行卡10套,共获利2000余元。据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即涉嫌刑事犯罪。本案中的陆某和黄某二人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现正在进一步刑事审查中。

  那么买卖“银行卡”也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吗?检察官介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由此可见,我们平时使用的储蓄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银行卡事关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也事关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它并非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当然不允许非法收购和大量持有。

  “银行卡不是闲置物,更不是赚钱的工具,大学生在兼职的同时要提高辨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密个人信息,切记投机占便宜的心理,免受不法分子利用”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责任编辑: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