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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马尾区开始售卖烟花

http://www.mwnews.cn  2021-02-02 17:03:03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江超云)2月2日,记者从区烟花办获悉,今年我区将设立16个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网点,烟花从2月5日开始销售。

  今年我区共设置16处零售网点,其中常年零售网点14个,分布在亭江镇和琅岐镇,它们的经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1月25日。

  临时零售网点2个:马尾区东方名城儒江西路假山喷泉旁;马尾区建星路和罗建路交叉路口(步行街靠建星路口)。网点均采用统一模式、统一标志的专用帐篷,悬挂网点标识牌和经营许可证,实行定点定时经营。经营时间不同于常年零售网点,时间为2月5日至2月26日。

  区烟花办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说,马尾镇、罗星街道为限制燃放的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正月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2021年春节前后,不在我区限放区域燃放除“200响(含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其他品种烟花爆竹,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烟花办举报、投诉电话:83684112。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