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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http://www.mwnews.cn  2021-03-30 22:26:08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吴丹红)“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的烦恼即将成为历史。3月30日,记者从区司法局获悉,近日,马尾区政府印发了《福州市马尾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

  根据《方案》,我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意味着什么?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方案》指出,我区将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能够实现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应当实行告知承诺制。

  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是不是就不需要开证明了?当然不是。《方案》指出,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要求的证明。

  不用证明了,但监督却不能松懈。《方案》明确,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采取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者协助核查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核查。

  《方案》规定,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建立承诺书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吴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