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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京华:没有“品”和“质”的商品不是好商品

http://www.mwnews.cn  2013-03-09 10:56:0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字号

  2013年3月8日,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品质改变生活、服务温暖民心——2013中国品质服务倡导活动启动仪式暨发布会议”在北京中环世贸中心时代美术馆成功举办。这是继2012年“倡导诚信经营、共促和谐消费”座谈会后,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在“三消”合作的基础上再次组织的大型活动之一。活动上,与会的50多家著名企业联合发布了《品质服务倡议书》,倡议全国各行业企业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服务型社会,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以下是中国消费者报社长白京华社长做的会议总结发言:

  我们今天谈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核心都是围绕着品质服务。当然,品质服务不是空架子,没有单纯的服务,它必须依托在其它诸如餐饮、旅游、医疗、销售等等行为之上。如果我们把品质服务中的“品”延伸为品牌的概念,那么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品牌,而企业的商品就是该品牌的形象代表。企业想要发展,就必须树立品牌形象。面对花花世界里的各种商品,消费者首先会看到或想到一些耳熟能详的品牌,并优先在它们当中做出选择。因此,品质服务与企业及其产品的宣传推广密不可分,只有让消费者有了感性的认识,才会使消费者在选择某类商品时将其优先考虑在内。说到宣传推广,方法和途径有很多,有些靠媒体传播,有些靠口口相传,而最终能保持和延续下去的还是靠消费者的亲身体验。

  另外,品质服务强调的重点仍然是“质”,也就是质量,它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就必须把重点放在“质”上。消费者利用货币价值来交换商品的使用价值,以满足自身的某种需求;同时,交换使企业获得了商品的价值,这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根据马克思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理论,想最大限度的实现商品价值,就必须关注商品的使用价值。同类商品中,使用价值高的更能吸引消费者,留住消费者,而商品的质量则是消费者用来判断商品使用价值大小的重要标准。所以,商品的质量是企业持久保持商品价值的保证,也是最大限度实现企业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

  没有“品”和“质”的商品不是好商品,不是好商品就不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消费者自然也就不需要它的服务。品质服务的前提,就是要让消费者得到高品质的商品,而高品质的服务则应该和高品质的产品相伴相生。在多数人看来,高品质的服务,似乎必须有一套服务流程、管理方法和评测手段,但服务的最高目标是让消费者满意,使企业获利,而消费者的满意度则源于他们对服务的评价。在这个方面,今天来参加活动的很多企业做得都非常好,他们的服务管理的核心就是让消费者满意,这就抓住了本质,而且也达到了消费者的要求,这样给消费者的感知就是——他们的服务真不错!

  除此之外,如果企业能结合自身的文化和优势,为服务注入品牌特色,那无疑将使品质服务更加锦上添花,而消费者给企业的回报也将是更高的品牌忠诚度和更好的口碑传播。

  总而言之,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下,品质服务已经引起了各个行业和企业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很显然,依靠产品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企业只有在品质服务方面下足功夫,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我们高兴地看到,随着消费者精神要求的不断提高,品质服务也在逐步被纳入到企业的战略规划中来。同时,随着企业重视程度的不断加深,品质服务的范围也在不断延伸,从单一的销售服务逐步发展到产前的个性化定制、售后的一体化服务等各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设服务型社会,加强各领域服务体系建设,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全方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我们《中国消费者报》作为一家有着28年光辉历史的全国性媒体,也始终秉承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关注着消费,关注着民生,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是我们一直在努力做的,也是我们一直在积极倡导的。

  朋友们,品质服务是一个理念,是一个随着消费者需求提升而被不断充实的理念。这个理念,需要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倡导,需要包括我们《中国消费者报》在内媒体的大力宣传,更需要各行业优秀企业的深入实践。我相信,有了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品质服务一定能上升到新的高度,一定能使更多的消费者满意,一定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最后让我以乔·吉拉德的一句话作为我们今天活动仪式部分的结束语,也以此与志在为消费者提供品质服务的有志之士共勉——我卖的不是产品,而是我的为人,我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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