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版国五条细则落地引来观望期
http://www.mwnews.cn 2013-04-11 15:27:27 来源:海峡时报 【字号 大 中 小】
4月1日起,福州市出台的“国五条”地方细则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2013年福州市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并强调严格贯彻落实“国五条”精神等,但对二手房交易20%差额个税未直接提及。
细则落地后,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房产中介呈现了“冰火两重天”的奇特景象,而近日更有消息称福州二手房差额个税仍将由税务相关部门制定推出,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业内热议。
榕版细则落地交易所内外“两重天”
“3月的时候,每天都有人来咨询,进入4月份以后每天一个来的人都没有,挂着30多个房源无人问津。”4月9日,位于福州开发区君竹路的鑫润达房产中介销售人员对记者抱怨。
3月31日晚,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福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新政从4月1日起实施,这让许多正在观望还未进入交易阶段的购房者暂时放了下了心中的大石,原本火热的二手房市场一下“冷静”了下来,马尾区许多二手房中介店面数日客流量为零。
此前,在国五条出台榕地方细则尚未落地的3月份,福州住宅总签约套数达到3223套,比2013年2月涨1438套,环比增加上涨80.56%;签约面积387147平方米,环比上涨73.13%,均创下了过去三年以来的新高。但当榕细则出台后,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变。
“4月我们成交量平均下降了30—40%。”福州家天下房产副总经理郑心科向本报记者透露,而福州朝阳房产总经理魏祺亦表示,朝阳房产4月二手房日均成交量下降50%之多。
尽管整体市场趋冷,但4月7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仍然人头攒动、拥挤不堪,购房者刘先生一语道出了缘由,“还是担心20%个税会不会收,没提不等于不收啊,而且之前本来就是在办理交易手续,不如赶紧办完安心。”
“20%个税”是否征收尚不明确
购房者的担忧不无道理,据知情人士透露,福州出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很明确,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福州媒体访问时也曾直言,“有关二手房交易征收20%差额个税的税费征收,福州将以税务部门出台的税收政策来执行。”
尽管消息大多倾向于20%个税的“变相”出台,但亦有专家持反对意见。
“我相信,政府是具备足够的理性,而只要政府足够理性,20%的个税方案就不太可能被推出。”福建省房地产估价协会秘书长刘福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购房者都对房价调控抱有很大期望,而此次调控却很少人相信房价会下降,这说明,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政府,都需要重新审视“20%个税”的作用,房产市场具备相当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并非政府一力可以改变的。
郑心科十分同意刘福泉的看法,他认为,“20%个税”只是单纯加重交易成本,就算真正实施,也不过是回到2007年的税收水平,并不能达到调控房价的目的。
那么未来,房价走势如何?刘福泉认为,“房价是不是会上涨,只需将关注点放在支撑房价的‘力量’上,如城市化发展、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只要这些因素没有很大改变,房价走势就会是‘上行’。但未来一个多月,市场将进入较为冷淡的观望期。” 本报记者 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