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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http://www.mwnews.cn  2014-12-09 09:03:21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林颖 通讯员 林婧)12月2日,罗星司法所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

  今年11月20日10时许,福州某仓储贸易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某驾驶506#堆高机在外代堆场2道前行过程中,无意将福建某物流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郑某撞倒碾压。事故后,郑某立即被送到福州市第二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点左右死亡。死者家属为此与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死者亲属及公司负责人共计6人到现场进行调解。死者家属提出此次事故的责任方为公司方,并提出了巨额赔偿。对此,公司方承认了此事己方存在责任,但是死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失,因此只愿意承担部分赔偿,双方因此争执不下,调解员归纳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1.死者郑某是否存在过错;2.精神损害抚慰金额到底按照多少来认定;3.家属方要求追究堆高机驾驶员李某的法律责任;4.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还是待家属提供了公司所需全部保险材料后,公司再付清款项。

  对于以上四点争议,调解员根据法律及道义一一给予解释:1.死者郑某当时背对着堆高机后退,本身存在一定的过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2.根据福建省高院的指导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特别严重的是5万元至10万元,但是这几年生活物价不断攀升,在抚慰金方面建议公司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予以适当酌情增加;3.此事故是意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劳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责任,要求追究驾驶员李某相关法律责任于法无据;4.公司在赔付款项过程中也需要内部审批手续,死者家属应尽量配合。在经过司法所调解员多次不厌其烦的耐心释法析理后,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