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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贸片区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http://www.mwnews.cn  2018-02-06 20:47:53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日前,记者从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获悉,根据国税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近日印发的通知,我国将扩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自2018年2月1日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在前期7个试点区域基础上,新增1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中位于福州自贸片区内的福州保税港区和福州出口加工区在此次扩大试点区域范围内。

  纳入试点区域后,试点区域内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试点区域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海关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该区域试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时,暂免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进口税收)。

  此外,上述暂免进口税收按照该进口自用设备海关监管年限平均分摊到各个年度,每年年终对本年暂免的进口税收按照当年内外销比例进行划分,对外销比例部分执行试点企业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对内销比例部分比照执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下简称区外)税收政策补征税款。

  除进口自用设备外,从境外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货物、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区域除外)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保税货物等将适用保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