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马尾区与原州区劳务协作帮扶补贴再加码!
http://www.mwnews.cn 2021-11-02 15:09:49 【字号 大 中 小】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吴丹红)11月2日,记者从马尾区人社局获悉,马尾区《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近日正式出台,固原市原州区务工人员到马尾区就业,可享受补贴。
根据文件,“十四五”期间,马尾区与原州区劳务协作帮扶补贴在省市补贴政策基础上,由我区财政资金列支专项资金,扩大政策惠及面。补贴工作分为两个时间段,其中: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为第一时间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第二时间段。
文件规定,原州籍脱贫人口在我区连续稳定就业满三个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可享受1500元交通、生活补助。在我区连续稳定就业满六个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可享受6000元跨省就业奖补。这两项补贴申请的参保时间在第一、第二时间段均可享受一次。
原州籍非脱贫人口在我区连续稳定就业满三个月(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可享受800元交通、生活补助,该项补贴在“十四五”期间仅能享受一次。
除此之外,输转中介机构和吸纳企业也能享受相应的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技工院校,输入引进新增原州籍脱贫人口(指之前未享受过补助的人员)且该员工享受过当前时间段的跨省就业奖补,则输转该名脱贫劳动力的社会力量可按4000元/人申请输转奖补。
企业吸纳的新增原州籍脱贫人口(指之前未享受过补助的人员)享受过当前时间段的跨省就业奖补且人数在20人以上的,则吸纳该名脱贫劳动力的企业可按1000元/人申请企业吸纳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输转中介机构进行劳务输转,需先报备马尾区人社部门并经两地区就业部门备案、认定后才可以进行劳务输转。对于先输转后补申请认定的,不予以认定与补助。
如果你还有疑问,可拨打两地就业部门进行咨询。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0591-83983917
固原市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54-203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