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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第八轮巡察情况

http://www.mwnews.cn  2019-11-30 09:00:23   来源:区巡察办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5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二巡察组分别对区总工会党组、区住建局党委(组)、原区市政管理处党支部(现区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区城管局党组和区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赵乐际来闽调研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深化政治巡察。巡察组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了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书记赵学峰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第八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意见,巩固了巡察成果,并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作出了要求。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要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为高质量巡察工作提供保障。近期,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按要求与区委巡察组共同参加上述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会并对整改落实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总工会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到位,未能强有力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对学习教育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不够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员思想觉悟有待提高;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及“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乏力,干部选任管理缺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做得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和行政化倾向,财务管理及“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账户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日常考勤管理失之于宽,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超范围发放慰问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在招投标和采购程序方面不够规范,对工会资产管理不善,对市总工会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等问题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党委(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对思想建设不够重视,汇报材料和学习制度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讨论氛围不够浓,思想建设重形式轻实效;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够严格,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谨,个别支部换届选举及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不符合要求,对所属各支部管理不到位,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方面存在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管理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对下属单位内部管理不够严格的现象;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在采购及个别项目装修过程中存在规避审批程序的现象;对巡视及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对个别问题的整改不够及时等问题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现更名为区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党员教育管理不严肃,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党的组织建设不严谨, 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财务管理不规范,公车运行费开支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部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城管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不到位,主责主业成效不佳;政治思想工作弱化,意识形态工作不实;执行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自身队伍建设不严;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车辆开支管理混乱,部分职工作风庸懒散慢致使单位利益受损,执法案件办理不够严谨;主体责任失之于疲,监督责任失之于宽;工程建设程序还不够规范。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人社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主责主业尚有提升空间,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学风不够端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格,系统内部人员调配规范。对干部职工监管不严,执行选拔任用单位中层干部工作程序存在瑕疵;懒政怠政仍未根除,监察办案不够严谨,行政审批卷宗不规范,社会保险经办存在风险,仲裁案件时限超期较多,厉行节约意识不足,经费开支不当不实,报销手续不规范,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公车管理混乱;党组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个别工程建设及有关单位存在廉政风险。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