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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出台《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三条措施》

http://www.mwnews.cn  2019-12-23 13:57:36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12月23日,记者从马尾区政府办获悉,为加快发展我区楼宇经济,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商务楼宇去库存,推进楼宇招商,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三条措施》,从入驻企业的经营贡献奖励、楼宇运营商(或业主)、招商主体等方面给予奖励。

   对入驻企业的经营贡献奖励方面,对新设立、新迁入(从马尾区外迁入)并入驻区内商务楼宇的企业,自成立或迁入年度起年纳税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前二年给予区级留成部分8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区级留成部分40%的奖励。已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及新迁入商务楼宇的区内企业按照一定年税收进行奖励。

   在楼宇运营商(或业主)奖励方面,鼓励打造专业、特色商务楼宇,实现“一楼一业”或“数楼一业”(如基金大厦、金融大厦、跨境电商大厦等),形成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如被认定为专业、特色商务楼字的,每年给予楼宇运营商(或业主)一定经费,用于推进品牌建设,加强宣传推介,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发展税收“亿元”商务楼。对年度纳税总额达到“亿元”且入驻率达到60%以上(含60%)的商务楼字,给予楼宇运营商(或业主) 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招商主体的奖励方面,鼓励楼宇运营商(或业主)自主招商,或与所在的镇街、园区等相关区直部门及第三方招商机构协同招商,并按引进企业税收贡献情况对招商主体(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招商人员)予以奖励。其中新引入企业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企100强、台湾100强或国内行业10强的中国(大陆)区总部的,按每家50万元给予招商主体一次性奖励;属于中国东南区域或福建区域总部的,按每家20万元给予招商主体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