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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一口受理”窗口办理说明

http://www.mwnews.cn  2015-04-07 11:05:40   来源:福州市自贸办    【字号

  2015年3月1日起,在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新设立内外资企业,可以登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网站ftz.fuzhou.gov.cn 首页/网上办事一口受理平台申报。

  “一口受理”目前仅限于新设立的企业办理。企业在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办理企业开业时,可通过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一口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商务、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所有纸质申请材料,通过窗口内部数据和纸质文件的推送,实现所有证、照及印章同步完成,最终由一个窗口统一发件。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登记前,须经商务部门负面清单比对和合规性审核,审核后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目录(负面清单)》以外备案类的,由“一口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目录(负面清单)》以内审批类的,需到商务部门办理批文及批准证书,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则由“一口受理”窗口进行收件。

  “一口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后,个别单位审核时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直接通知企业,及时补正相关材料;确保不超出审批时限;申请材料不需要补正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登记、核发)或审批决定,并通知企业到出件窗口领取相关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印章。

  附件下载:

  外资“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指南

  内资“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