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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怒砸挖掘机 公调对接促赔偿

亭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故意毁坏财物赔偿案件

http://www.mwnews.cn  2017-07-20 11:19:19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林颖 通讯员 陈开贡)日前,亭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故意毁坏挖掘机引发的赔偿公调对接案件,经过三个多小时艰辛调处,最终让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7年7月6日中午临近下班时,亭江司法所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民事赔偿需要调处!原来2017年6月8日,兰某雇请卞某某为其在马尾区亭江镇白眉村下宅祠堂前公路旁挖土施工,当日卞某某安排其驾驶员崔某驾驶一辆挖掘机到下宅祠堂前公路旁施工。下午16时,当事人蓝某在白眉村下宅祠堂前发现挖掘机在自己的承包地内施工,认为侵犯了其权利,在制止挖掘机开挖过程中将崔某驾驶的挖掘机车窗、挡把等损坏。崔某立即报警,亭江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处置,当事人蓝某被处以拘留15日处罚。2017年7月5日,经马尾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损毁部分的挖掘机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壹万贰仟贰佰贰拾元整,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还应追究蓝某刑事责任。

  亭江司法所接到公调对接案件后,司法所调解员立即熟悉案情并及时介入调处。本案因蓝某一时冲动故意损坏挖掘机,双方当事人对此案件性质皆无异议。但双方因赔偿价格产生了异议,挖掘机老板卞某某主张赔偿挖掘机维修费及误工费,维修费就以价格认定中心的损失价格,误工费则以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小时60元计算;对此蓝某认为挖掘机已使用一定的年限,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损耗,因此赔偿价格不能以全新的设备估算,同时认为误工费的计算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蓝某认为无工作就无消耗,其每天所需耗费的燃油费等需扣除;双方因此产生分歧,调解中双方互相大声指责,司法所调解员先努力控制双方情绪,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进行耐心调处,调解员一方面做到摆事实、析法理,以理服人,指出蓝某一时冲动故意毁坏财物过错在先,对当事人私下进行心理疏导,认识错误,且已经被治安处罚,将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所以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将对其量刑有很大帮助,根据调查挖掘机买来还未满一年,其损耗相对较少;另一方面调解员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协商和解,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使其倾听工作人员的调解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找到双方的平衡点以达到和解共识。

  经过3个多小时的艰辛调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蓝某赔偿卞某某挖掘机维修费及误工费计人民币两万伍仟元整并取得对方谅解。至此,一起故意毁坏财物赔偿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处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