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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8-06-15 15:17:10   来源:区巡察办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324日至5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卫计系统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9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我局党组充分认识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要指示,是加强党对卫计工作领导的现实需要,强化监督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卫计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更好履行职责、更好工作的保障,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此,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及全系统统一思想,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接受、积极落实整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全面梳理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扣这次巡察工作的重点,认真反思班子和个人的工作。诚恳接受监督,扎实抓好整改。把这次巡察工作看成一次很好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自我提高的机会,看成一次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把这次巡察工作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整治工作作风、创优工作结合起来,以发展医疗卫生计生为主线,以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全面提高为重要内容,限期落实好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织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局党组牢固树立党的固本强基的思想,以落实责任为抓手,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把抓好党的决策和党建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明确区卫计局党总支对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按分工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卫计工作的新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活动方式、创新组织设置,积极推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指导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理论、制度创新,使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占主导地位。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将强化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担当负责,提速增效”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我局均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强化班子成员的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研究机制,杜绝主要领导进行点对点分配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局务会)12次,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人事、财务以及工作上的重大事项15项。

二是区医院加强对“三重一大”项目管理。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区医院制定了相关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在院内、外网站上公示;区医院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资金使用在院务会予以通告,5万元以上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流程予以公示;重大人事任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经院务会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再提交院党支部会议备案监督;所有“三重一大”内容在召开职代会时在大会上告知全院职工,临时“三重一大”内容,由工会召集工委会委员召开会议通过并做好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3.关于党组织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根据区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履行好党建工作职责情况,抓好局属党组织的工作规划和部署,制定考核计划,强化支部目标管理,做好日常督促指导和工作考核工作。

二是规范和优化党组织设置。抓好局属党支部建设。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明确党组织班子成员抓好党建“一岗双责”。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基层党组织每年专题向局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加强党组和行政领导的沟通协调,争取重视支持。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支持并配合局属单位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落实党员学习工作。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列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继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机关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实效性,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等各类党员培训,结合各个时期、各个议题对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已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3场。

2.关于基层党组织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执行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确保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得到及时有效传达贯彻落实。9月30日以来,共开展三会一课5次,组织生活会2次,进行谈心谈话活动78人次,12月份将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是规范党员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严格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费收缴、党建目标管理等基础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本系统的党建工作列入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党员管理和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深刻学习领会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内涵,强化一把手工作责任,确保“两个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班子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的核心“不放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对于党风廉政“不松手”,明确责任要求,建立可落实、可比较、可认定的责任清单;二是定期研究卫计系统党建工作。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具体落实责任工作,全力组织力量抓好落实;三是督促指导卫计系统院、站、所基层党建。局领导定期深入指导基层党建,及时发现和分析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解决;四是严格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结合绩效考核工作,严格组织考核评价,切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虚化、形式化。

2.关于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全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的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向中央、省市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看齐。结合卫计系统工作面广、量大、人少的实际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力量,对班子成员的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融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党员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三会一课”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注重抓好制度建设,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

此外,调整优化区医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重点医疗机构管理、中层干部的任免、轮岗,加强对药品、耗材、大型设备购销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制度管理,强化正面教育和引导,使他们在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服务宗旨,提高廉洁素养,防范廉政风险。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马尾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区卫计局机关效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开展自查整改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定期公开“三公经费”及重大人事任免情况,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置、业务宣传、和外出培训考察经费实行严格管理,科学制定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等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停放;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落实领导办公用房标准等各项工作。

1.关于违规超标准接待的问题。对反映原区卫计局违规超标准接待,接待超过人均50元标准问题,开支水果及食品等用于会议接待,以及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原妇幼所多份接待凭证未附接待清单的现象,实行整改补齐资料,并杜绝今后接待中存在类似问题。2017年至今,今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印发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会议、接待等费用开支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开委办〔2003〕73号),并将新出台的《马尾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榕开委办〔2017〕136号)文件下发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2017年卫计局机关实现零接待。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问题。一是区医院未经上级批准借用福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马自达商务车用于外院专家接送,违反相关规定问题。区医院已于2016年9月将该车归还。二是开发区医院原有救护车三部、接送客车一部、公务用车一部、体检车一部,共计六部,2015年油料采用定点集中购买油票,按各部车公里数分配领用的管理方式。2016年起区医院进一步加强油料管理,杜绝公油私用的情况发生,实行定点供油,采取一车双卡双签名的模式进行管理,甲乙双方互相监督,总务科审核,月底财务科根据油料登记卡核对签名后进行账务结算。2017年6月起转为中石化定点采购,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并每月定时公示。

对于原卫生局2013-2014年度公务用车每辆平均达到4.3万元,存在超标情况,已整改。卫计局现有3部公务车,2017年1月至10月平均每辆费用1.31万元。整改措施:对公务车维修、年检、更换轮胎等实行报备审批,驾驶员提出申请和预算、办公室专人现场确认、主任审核并在区政府规定维修点维修。

3.关于违规领取津补贴的问题。区医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整改如下:2016年应收太平间管理费1万元,巡察期间开发区医院积极配合整改,已于2017年8月25日收回;对院领导以及相关人员违规领取津补贴、加班值班费、等级创建奖金涉及10.7029万元已退回6.16万元,其他正在追缴中;目前区医院已成立外院专家管理团队,经院务会集体研究,规范新的管理方法,出台《关于成立外院专家帮扶补贴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发区医院医[2017]11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发放外院专家的津补贴。

4.关于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对于原计生局挤占专项资金慰问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已进行了调账处理,并要求全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不再出现类似的违规现象。对于区妇幼保健院挪用宣传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医用垃圾袋,以供本单位及镇、街卫生院日常使用的问题,已整改。今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5.关于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于区计生协会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用于慰问外单位干部父亲过世的问题。区计生协会已经对500元慰问金进行追回处理,今后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违规现象。二是对区妇幼保健院在公用经费中列支食堂的日常用品和购买BP气的问题。在巡察期间即已进行了整改,目前区妇幼保健院已停止食堂开支。三是区计生协会从公用经费中暂借不规范的问题。区计生协会在2016年12月从公用经费中暂借的用于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5万元,2017年4月已返还至公用经费内,已整改。

6.关于外出学习交流不规范的问题。对于区医院以非业务主管部门发出各类学习培训通知邀请函外出学习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区医院制定了《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控制好人数,对参会方面进行规定: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省外不超过两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同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申请。

对于区医院有关人员出差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已整改。区医院对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要求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医务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参会回来后根据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对于区医院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现有区医院中层干部调整按照医改的要求,结合《马尾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内部人事管理权要下放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干部管理工作,区医院中层干部是经院务会研究,并报备区卫计局后予以公示、任命的;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区委按照相关程序予以任命。

关于区疾控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没有进行推荐考察,也没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问题,已整改。我局及时召开会议明确干部任免权限,区疾控中心已按《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下达区疾控中心巡察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马卫计党〔2017〕5号),经征询区委宣传部有关干部管理程序并于2017年11月3日报主管局备案。

2.关于超额配备编外人员的问题。对于区医院超额配备编外人员,未按照区编办编制控制数问题,正在整改。区医院院核定的床位数为20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为275张,按1:1.4的配比,理论上编制控制数为385名。目前医院工作人员有397人,其中1人精神病失踪,4人外借,实际工作人员为392人,较之以前已减少25人,目前正在按照规定逐步整改到位。

对招收编外人员程序不规范,未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导致某些岗位的编外人员过多过滥的问题。今后区医院将通过岗位的整合优化,逐步达到人员的合理配置,今后区医院将规范编外人员招收程序,做到科室用人有审批、应聘面试有考核和记录、每月汇总一次招收情况报院务会审定。

(六)开发区医院托管期间存在的问题

区医院于2013年至2016年托管给市二医院,2016年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终止与市二医院的合作关系。市二医院托管期间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背景复杂,整改过程涉及面广,但我们将继续推进,逐项整改。

1.关于科室对外合作违反国家政策的问题。区医院于2013年底开始与多个社会机构进行技术合作,成立体检中心、中医科(中医馆)、皮肤科、疼痛科及碎石科,共同开展业务。2016年5月11日根据《马尾区卫计局转发福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马卫计〔2016〕65号)》的文件要求,区医院与各合作方终止了以上科室的业务合作。目前,皮肤科、碎石科、体检中心、中医科(中医馆)、疼痛科等已整改到位。

2.关于项目招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关于医院六层病房改造工程超预算未报批问题。康复科改造工程财审控制价为67.83万元,因初始设计存在缺陷和遗漏,在装修过程中同时进行调整和增补,增补部分送审金额156993元,审定金额140245元(实付134635.20元),审计单位福建中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调整增补部分作为增项内容,     区医院自行研究决定,单独结算,以医院自筹资金支付。但其过程未按程序报批,违反有关规定。整改措施:现已健全并完善基建、装修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按政府有关规定程序执行,规范流程及时报审或报备。

二是关于医院标识制作的问题。因医院学科不断建设,科室不断改造,以及经济条件逐步具备,因此医院标识制作需分期建设逐步完成,区医院的医院标识第Ⅰ期制作中采取先制作后补办招标程序的做法虽事出有因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区医院加以改正并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关于高值耗材采购的问题。高值耗材采购部分,区医院为规范采购行为,降低药耗比,多次更新卫生材料采购制度,对价格高、使用量较大的卫生材料通过谈判集中降价的方式,确认院内高值卫生材料目录,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要求,接入药械阳光采购平台。15台检验设备投入由于区医院资金缺口大,已安排专项资金,逐步通过设备招标采购,替换现有设备。同时区医院经过与设备提供商谈判,大部分检验试剂的价格已降低超过20%。

四是关于大型外包服务招标未审批报备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医院通过公开招标但未报备主管局和采购部门审批备案,于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与福建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年保洁运送服务合同,金额较大,且程序不够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2017年7月医院及时启动重新招标程序,现已通过审核,正进入下一步招标程序。

(2)保全保安服务外包项目:医院通过公开招标但未报备主管局和采购部门审批备案,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保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五年保安服务合同,金额较大,且秩序不够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2017年起对保安公司进行了全面整治加强管理,要求增派人员,降低收费标准,禁止营运包月占用停车位,把停车位让给病人和本院职工方便病人就医。

(3)医疗洗涤外包服务项目:医院通过直接委托外包方式于2012年6月14日至2015年6月15日与福州和洁洗涤有限公司签订的三年医院医疗布类洗涤合同,于2015年6月15日到期。总务科于2015年7月启动重新公开招投标程序,因医疗布类洗涤条件要求较高,对洗涤公司环保要求较为严格,经多次流标,至今未有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2017年3月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曾有中标(未签合同)。巡察组在巡察医院工作和医院自查中,发现此次公开招投标未经主管局审批和区采购办备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放弃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予以作废,并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放弃一切主张,同时区医院已按规定启动招投标程序。

4.关于医疗活动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关于医保结算自付部分未及时核销的问题。目前区医院已核销160万元,其余部分采取逐年核销办法整改落实。

二是关于重复收费的问题。对于门诊医保患者取药未及时到收费处结算造成多次取药一次结算,现已整改,要求医保患者取药前先到收费处或自助机结算。对于住院患者出院结算时因为信息系统问题导致多次传输数据给医保中心,现已整改。对于收费项目存在重复收费,反馈给各科室及时整改,次月医保科及时跟进追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关于非特殊病种治疗范围按特殊病种项目收费的问题。目前已将属于医保诊疗收费项目发送区医院内部OA网,以便区医院各科室及时查阅并认真学习,对于违规不改的医师,将按医保制度进行处罚,确保收费合规。

四是关于药品使用数量超标的问题。区医院药剂科协同进行合理用药分析,加强处方点评。每月定时对在院的医保患者实行动态费用监控,汇总、分析全院有关医保各种数据,检查协议中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每个月对医保中心反馈来的“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汇总表(明细)”、“住院医疗费用审核汇总表(明细)”中提出的问题,先进行责任科室认定,书面送达意见反馈通知;将各科室反馈意见汇总整理,报送医保中心;再将医保中心不予采纳的意见剔除项目、金额再次书面通知各有关科室和个人;将医保中心审核不合理费用剔除后的实际医疗费用发生额与医院财务科进行结算。结合马尾区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服务细则,及时传达医保工作精神和并针对正常调整结合院情作出反应。

五是关于区医院个别病床长期未收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区医院个别病床长期未收费原因是当时内科病房分区时,信息科未把部分病床床位费纳入电脑系统收费范畴,科室护士及财务科在收费过程中未及时发现,所以导致床位费漏收。现区医院信息科已进行及时整改并已整改到位,今后区医院护理部、信息科、财务科将加强信息系统收费方面的自查、督查,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七)关于资产管理及医疗监督不规范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局针对原区卫生局和区计生局两局合并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经整改。2017年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盘点等相关资料并办理划拨审批手续,对现有区卫计局、区人口流动管理站、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区计生协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按照产权单位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管理规范。

2.关于医疗监督管理的问题。对于区卫计局对辖区个别医疗诊所监督管理不到位,马限门诊部管理松散,医疗门诊记录缺失,无法提供完整门诊记录,已整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监管,将整顿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作为重点工作,对存在隐患的重点区域和高风险点,加大监督的频次和力度,以最严厉的措施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医疗行为,避免医疗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强化问责。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违反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和个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因管理不到位或因制度不落实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三是定期曝光。对违规单位及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查处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挂钩,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净化医疗市场,确保医疗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区疾控中心对疫苗接种情况反馈、择优采购、统一管理上还不够严格已即行整改,并采取如下措施: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闽卫疾控[2016]159号)和《福建省2017年度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2017年马尾区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遴选会”,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规避主观性。会议并邀请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参会,会上遴选确定了《2017年度马尾区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遴选目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区卫计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认真贯彻落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不仅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做到“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同时制定和完善卫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党风廉政工作新举措和新规方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积极落实“担当负责,提速增效”,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定期召开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与各单位和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通过抓领导,促使基层单位以及各科科长都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科室业务工作同重视、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岗双责,保证责任目标的实现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机制建设。依托卫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扎实稳步开展。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以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内控机制建设根本,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积极投入,从更高层次和要求上,使单位、科室、部门、岗位、环节之间实现权力、职责、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了廉政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个岗位。

三是探索和推动党风廉政监察长效新措施。坚持党风廉政家属监察工作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包括卫计工作、群众满意度等巡查工作,有效解决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院务公开”。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

四是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以建设“敬业、务实、清廉、一流”以人为本,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与卫生服务并举,建立了以岗位责任制来规范工作职责、以承诺制度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评议强化民主宣传;并开展向培养、塑造白衣战士志、白衣天使新形象,提高区卫计系统干部的价值观。局党组定期听取各单位检查情况汇报,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属单位各项服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干部执法和遵章守纪情况。正确对待反映的问题,严格实行大案要案报告、督办和通报制度。

五是依托行风工作定期召开特约监督员会议,强化外部监督监察。通过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完善了信息反馈机制,特约监察员帮助我局掌握医疗卫生服务、依法行政反映动态对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都发挥积极作用,定期对特约监督员回访,及时听取特约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对查实的问题彻底整改,有力地推进卫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982439;通信地址:马尾区君竹路36号5楼,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mwqwsj2008@163.com。

 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2018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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