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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四条措施》、《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发布

马尾"真金白银"助力企业上市、总部经济发展

http://www.mwnews.cn  2017-08-14 16:33:04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8月14日,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我区于日前正式发布了《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四条措施》、《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在推动企业上市、总部经济等方面持续放大政策红利,“真金白银”助力企业上市、总部经济发展。

  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是我区首次发布的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措施,这些措施是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基础,并参考借鉴省内外有关地区的惠企政策,深入研究、反复讨论后出台的,条条都是‘干货’。”

  企业上市:提供补助资金,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

  2016年,开发区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1家,占福州全市新增数的23%。而加快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上市步伐,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增添了强大助力。

  减少上市过程中的财务成本是不少企业关注的重点。为减轻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负担,我区特地将奖励的重心前移至上市进程中,同时还加大奖励力度。《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四条措施》提出,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后备企业,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正式签订上市服务协议,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给予奖励70万元;企业在福建证监局完成报备并进入辅导期,给予奖励100万元;企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函,给予奖励150万元。

  针对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该措施还一一开出了“良方”:针对融资难,《关于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四条措施》指出,对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上市后备企业有合理资金需求的,区相关部门将推荐对接区内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其量身定做融资方案,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降低企业信贷成本;针对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总部经济:四条措施发布,全方位扶持企业发展

  此次发布的《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是我区首次发布的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措施,该措施从办公用房补助、经营贡献等方面给予总部经济企业补助,从解决企业难题到职工个人问题,全方位扶持企业发展。

  在鼓励总部企业发方面,自2017年起,对于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的区内企业,我区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马尾区,并经福州市认定的新引进的建筑业、金融业综合型、运营中心职能型等新总部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我区再给予6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开办补助,同时还将享受相应的税收奖励。

  另外,在我区新建或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在市级补助基础上,我区可按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区级地方留成的30%给予办公用房补助;租用办公场所补助,办公场所租金每年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该措施除了提供相应的企业资金补助外,解决人才子女入学也被考虑在内。措施指出,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内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在5万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子女入园及入学、转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优质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