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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马尾区检察院重拳出击 强力扫黑 铁腕惩恶

http://www.mwnews.cn  2018-08-14 16:32:41   来源:平安马尾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马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工作部署,马尾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自身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思想行动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马尾区检察院迅速召开全院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制定了《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院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专项工作经费、装备情况,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始终秉持“六个坚持”基本原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马尾区检察院重点工作。

  马尾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项汇报会和各工作组协调会6场,听取各阶段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先后研究制定了《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应对办法》等制度机制同时,院领导积极深入基层村居,走访挂点村调研,并同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广泛征询开展专项斗争意见建议,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形成打击合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马尾区检察院坚持由分管领导亲自指导主抓、科室负责人为主,对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重拳出击,做到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同时加强与区公安局、法院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先后召开3场联席会,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适用法律政策问题,形成共识。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受理6件18人公安机关认定为黑恶势力的提请批捕案件,其中涉嫌寻衅滋事4件(为同案),聚众斗殴2件(为同案)。经审查批准逮捕6件15人,不批准逮捕3人,纠正漏捕4人,现均已追捕到案。

  依法规范办案,严把办案质效

  马尾区检察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精神,认为上述6件不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不予认定黑恶势力案件,并按上级院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市院审定,均得到认可。现上述涉嫌寻衅滋事的4件公安机关认定涉恶案件并案1件后移送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尚在公诉部门审查中,暂未作出结论。

  深入排查梳理,深挖犯罪线索

  结合福州市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三类重点”,马尾区检察院对近几年来辖区内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的线索深入进行排查分析,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针对建筑、运输、采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先后对区内涉嫌多次非法采矿的,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同时,对2016年来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案件作出审查逮捕的 76件122人、审查起诉的108件205人,进行深入摸排和研判分析,从中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夯实基础,认真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

  强化机制建设,实现源头治理

  根据本地实际,马尾区检察院在注重发挥检察职能,突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空白短板,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9份,提出口头建议11条,均得到反馈,效果良好。

  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突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展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依托各类新闻媒体以及马尾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刊登报道新闻宣传30多篇,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利用“平安宣传月”、“劳动妇女节”、“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是在执法办案中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律政策,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效预防黑恶势力的滋生,将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