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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马尾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http://www.mwnews.cn  2013-07-24 09:36:18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农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马尾区农村(社区)人才“培养链”,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马尾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开委办〔2012〕139号),现就2013年马尾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服务(以下简称村(社区)招聘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福州生源或福州地区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马尾区镇(街)或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日),学历可放宽为在职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诚实,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农村和社区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录用标准,并适合农村(社区)工作。

  二、招聘数量

  2013年马尾区招收村(社区)招聘生38名(其中男女比例为6: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14名,按3:1确定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8:30至2013年8月10日18:00。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mawei.gov.cn)“马尾区村(社区)招聘生招考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jpg格式,规格5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80元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区组织人事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2013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12日期间,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并在两个工作日之后,登录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有疑义的报考者可提出申诉,并于申诉次日登录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12:00至8月20日12:0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名者,网络银行将在笔试结束后退还报名费。

  (二)笔试。笔试安排在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进行,考场地点、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2013年9月1日后在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上查询成绩及排名。根据笔试成绩,在区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照招聘名额1:3及男女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三)面试。面试初定2013年9月下旬进行。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并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前,区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复核时,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马尾区镇(街)、农村(社区)工作经历的,须提交所在镇(街)党(工)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工作时间及岗位职务等)。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汇总形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及男女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录用标准,并适合农村(社区)工作。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察组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选。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的初步名单,提交区委研究确定。

  (七)公示。对经区委研究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名单同时在福州市马尾区政府门户网及区委机关大院政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可以向区组织人事部门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聘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八)聘用。经征求拟招聘人选和各镇(街)党(工)委的意见后,由招聘生按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任职村或社区,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下发文件通知,安排招聘生到相应村(社区)工作。由聘用镇(街)做好人员的接收工作,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镇(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择优选用担任过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好的招聘生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或村(社区)团组织书记。表现特别优秀的党员招聘生可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所在镇(街)的团(工)委副书记,并做好相应的跟踪管理。

  四、相关待遇

  (一)农村(社区)招聘生在农村(社区)的聘用服务期(未入编,以下同)为两年,聘用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增长适当提高)。同时,农村(社区)招聘生聘用服务期间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所在镇(街)办理参保手续和缴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二)农村(社区)招聘生服务期满考核为优良以上等次的,录用到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并享受相应待遇。入编后的村(社区)招聘生原则上继续留在村(社区)工作1年以上。考核合格的,经征求本人同意,继续保留村(社区)招聘生资格,并享受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村(社区)招聘生资格。

  (三)服务期满经考核优秀的招聘生,可列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后备人选管理。

  (四)村(社区)招聘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录用到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可直接转正定级,免试用期,其在农村(社区)服务工作年限计算为工龄和保险缴费年限。

  (五)录用到事业单位的村(社区)招聘生,工作满三年后,经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副科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也可推荐参加镇(街)领导岗位竞争上岗。

  本次招考政策咨询和考务方面等有关问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联系人:颜敏新 陈蓥君 咨询电话:38136082、28368601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组织部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