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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局党组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9-04-12 16:57:55   来源:区巡察办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14日至9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林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3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农林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鄢登永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党组牵头抓总,各科室、办、站、大队密切协调、加强指导,共同实施的整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18年3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当天立即召开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局上下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迎难而上、真抓严改,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启动整改。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对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榕开农党组〔2018〕2号),将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15项主要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归纳为30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通过上下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形成全局一盘棋、一级一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三)做到真抓实改,确保求实求效。建立具体详细的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整改台账和总结报告材料真实可靠。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切实强化跟踪问效,定期不定期召开碰头协调会、整改推进会等,督促各科室、站、大队形成合力、协调进度、扎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做法,拓展成果运用。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迅速组织安排,坚决立行立改,及时总结经验;对具有一时不能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做到边整改边反思,努力实现以整改阶段性新成效促进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对需要常抓不懈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举一反三,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系列制度,从严规范用权行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力,努力在新马尾建设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跨越!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局党组政治定位不够高”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强化党的政治领导责任。在党组成员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增强政治敏感性,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整充实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三是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新决策、新部署,深入谋划开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四是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堂政治必修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带着使命、带着敬仰、带着目标、带着激情、带着定力学习。4月1日以来,各支部相继组织开展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要点学习并开展测试。

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加强政策规定的学习,强化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研究制定了《马尾区农林水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集中组织学习讨论,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深入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二是严格按程序和规则议事,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3月份以来,我局党组已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会议议题均认真准备,在会议召开前,由各班子成员将需要决策的具体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提前提交办公室拟订会前通报单,报会议主持人审核后,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送达参会人员。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上局党组会议研究。为切实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在下一次党组会议召开时,责任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聘请各支部书记为民主监督员,对评先评优、人员调整、职称评聘等人财物重大事项,会前征求各支部书记意见,同时邀请局各支部书记列席会议。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制度有偏差”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局党组至少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并听取各(总)支部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党组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总)支部书记、各支委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了党总支支委联系点制度,局党总支5名支委分别联系五个基层党支部,通过实际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三是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每月30日为党务公开日,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报局总支分管副书记签字后予以公开,并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将退休支部书记、委员补贴及支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落实退休支部党内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年安排一次党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就近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五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个别支部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票决选票数与签到人数不一致问题,展开梳理调查,查明了问题原因,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相关材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进一步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员培养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个环节有人把关、每个节点有人负责、每道程序符合规定,确保发展程序规范、填报及时准确、材料手续完备。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马尾区农林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通过主题党日、“微型党课”、专家辅导等方式,把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深悟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党员e家”平台,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开展党日活动。三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三亮三比一争”活动,即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服务、比作风、比业绩,争做群众满意好党员。将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紧密融合、与作风建设配套联动,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完善党员日常管理,深化党员挂牌上岗、示范窗口创建、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学与做中掌握的思想武器、锤炼的坚强党性、养成的良好作风、培塑的责任担当、催生的动力活力等,贯穿运用到正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建立“1263”党建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服务活动,与结对村琅岐镇建光村签订结对服务协议书,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在农业生产、水利建设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组织党员赴建光村报到,定期组织开展贫困帮扶、推动移风易俗等志愿活动。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个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党员学习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发言,讲党课。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健全党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保证机制。严格按照《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前,安排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与科室负责人之间、党组负责人与各支部书记间的谈心交心活动,做好意见交换、个别谈心、耐心引导的工作,真正调动成员相互间查找问题、敢于正视问题的积极性。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意见建议征求表函、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同级业务相关部门、服务对象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开展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批评意见,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各支部按照规范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清点人数,做好会议签到,杜绝代签现象。督促党员干部完整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体党员按照要求分别做出党性剖析,深入查摆自身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党性修养、先锋模范、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所有党员秉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支委会研究评定等级后在党员大会上公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局党组对局下属29个事业站所下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十项承诺”,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履责报告制度。落实局党组定期向区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成员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局范围内普遍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加强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廉政谈心谈话,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目前,局领导已与各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完成廉政谈话9人次,各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确保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二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要求局各下属单位制定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程序,堵住风险漏洞,共摸排科室业务工作廉政风险点23条,每项风险点均标注风险等级,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三是积极开展以案促改活动,通过对原区快安水利管理处主任林永超违纪违法等案例的剖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普遍存在接待审批单涂改”问题。2013年12月,我局在接待市农办相关领导时审批单就餐人数超过点菜单就餐人数8人,已组织清退超出的餐费合计400元。因公务接待中通知人数与实际接待的人数有时存在偏差,导致接待人数及标准存在误差,个别经办人员采取涂改审批单的办法直接进行更改。我局党组已对相关财务负责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此外,将《马尾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转发各科室认真学习,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陪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问题。2014年12月,我局接待市林业局考察组,考察组一行3人,陪餐人员4人,超过规定人数2人。2015年4月,我局接待市农业局春季生产“三服务”督查组,督查组一行9人,陪餐人员4人,超过规定人数2人。我局党组已按每人50元的接待标准,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超过规定人数的餐费合计200元。

2、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1)针对“公车费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关于“驾驶员虚报有关车辆费用”。AF3251公车分别于2013年5月22日、10月25日两次进行前挡风玻璃贴隔热防爆膜更换问题,经查,2013年9月12日下午15时左右,该车出险前挡风玻璃破损,因保险公司只理赔玻璃,不理赔贴膜部分,导致隔热防爆膜二次更换。针对驾驶员多报车辆费用问题,经查:AF5311公车司机于2014年5月、12月分别虚报停车费473元、505元,我局党组已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978元;于2014年6月、12月虚报冒领高速过路费75元,我局党组已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AF3225公车司机分别于2015年11月30日虚报车辆保养费用600元、2016年9月21日虚列保养名目,虚报保养费用1050元,总计虚报1650元,我局党组已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此外该车司机于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报销了部分往返连江和马尾的大巴车票共计2734元,我局党组已责令其退还不符合财务规范的部分金额750元。AF6306公车司机未对报销票据认真核对,导致重复报销2013年1月至3月高速通行费1495元,我局党组已责令其退还重复报销的金额。针对上述公车司机多报车辆费用问题,我局党组对上述3名司机进行了通报批评(榕开农党组〔2018〕7号),并制订下发了《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马农〔2017〕346号),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关于代办年检、更换牌照”。针对代办年检、更换牌照问题,我局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将严格公务支出,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和公车司机的管理和教育,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2)针对“未执行一车一卡的加油制度”问题。我局已通过询价方式重新确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为我局定点加油企业,并从2017年9月起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从源头上加强对公务用车燃油费的监控管理。我局所有公务用车只能使用专用IC加油卡在中石油所属各加油站定点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一号,凭卡对车对号加油。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我局于2015年、2016年在春节期间慰问除夕夜至正月初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我局的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也领取了每人300元的补贴,我局党组已及时组织收缴清退相关人员值班补贴4800元,合计12人。此外,我局党组对2017年慰问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收缴清退除夕夜至正月初一森林防火值班补贴3300元,涉及11人。我局已对相关补贴办法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相关津补贴的发放,坚决杜绝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的发生。

4、关于“借其它名义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12月22日,我局组织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后组织10名参会人员就餐,相关人员已退还全部餐费620元。2015年5月29日,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市海洋与渔业局全市渔业工作协调会,因会期较长,会后组织3名与会人员在佳客来餐厅就餐,相关人员已退还全部餐费150元。2016年4月20日,区森林公安分局因在亭江镇办理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时间较晚,组织办案工作人员在马尾兴仙饭店用餐,相关人员已退还全部餐费470元。2013年12月4日,福建省水利水电机械有限公司到我区维护维修湖里水库,我局下属快安水利工作站在主管领导未签批意见的情况下组织接待,接待费250元,我局党组已要求各下属单位规范公务接待审批。

5、关于“铺张浪费”问题

1)针对“存在召开会议或值班时购买水果”问题。2013年6月28日区森林公安分局组织召开党务座谈会,会议购买水果共花费138元;2016年2月春节期间,因动物疫病应急值班,我局购买了苹果、芦柑、瓜子、花生等食品共花费498元。针对上述行为,我局党组已进行深刻反思,加强会务及假日值班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针对“存在公车豪华装饰”问题。我局之前在新车购置时,确实对部分车辆进行了较高标准的装修,下一步将严格控制公车费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针对“存在购买茶叶过多或价格偏高”问题。因我局是综合局,涉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较多,会议也较多,确有存在购买茶叶偏多问题。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严格按照我区关于茶叶购买的相关规定,严格会务用茶的购买和管理。

(五)其他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报账发票及其附件不规范”问题。我局党组已对相关财务负责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公务接待报销单上局主管领导未签批意见,不得报销。同时严格审核高速通行费报销,所有高速通行费票据均要备注出行事由、出行时间及人员姓名等信息备案。

2)针对“超范围慰问干部”问题。已退还向马尾镇支付的慰问金500元;已退还向民政局支付的慰问金两次合计1040元。今后我局党组将严格按照相关慰问范围、慰问标准进行慰问。

3)针对“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及时上缴违规多报销差旅费,并于2017年9月12日、9月19日、10月11日分三次将退还的合计2088元差旅补助费上缴区财政专户。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和内控管理,修订出台了《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公务出差审批报销制度》(马农〔2017〕345号)等内控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监管。同时,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财务人员及干部职工吃透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报销合法合规。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规范”问题

1)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范”问题。我局进一步规范应急抢险项目审批程序,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第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我区水利工程应急项目的初步审核工作,严格对项目勘测设计阶段、专家论证及部门认定进行把关审核;二是会同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认定工作,对应急项目审核认定的紧迫性、必要性、造成后果及抢修完成时限等条件进行更严格控制;三是将应急项目审核认定结果报请区政府研究同意,对项目总投资大于200万元的应急项目,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四是加强对抢险队伍的选定监督工作并进一步规范选择抢险队伍的谈判程序;五是加强应急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建设进度监督管理工作。

2)针对“切割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问题。我局严格要求运行管理单位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巡查,将发现的各类水利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损毁等问题建立台账,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完善日常维修养护修复方案及专项修复建设方案,严禁避免因意外而增加原定方案以外的新增项目。

3)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委托不够规范”问题。我局加强规范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工作,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对第十二条、第四款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审核程序;审核完成后,将结果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研究批准同意后,后续加强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监督工作。

4)针对“项目招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我局强化招标监督管理程序,一是借助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投用契机,依据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运用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对招标项目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等招标项目加强监管;二是招标文件中不允许设置倾向性问题、严格禁止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参与本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评标委员会组成,建立规范化标后备案材料管理制度,同时强化我区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3、关于“农业扶持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1)针对“专项补助发放存在权力寻租廉政风险”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补贴的发放,我局根据省、市有关精神,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条,并于4月9日制定印发了《福州市马尾区种植业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马农〔2018〕103号),试行办法从发布指南、申报管理、考察审核、项目验收、经费下达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规范了种植业财政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立项、管理,确保全过程公开、公正、科学。

2)针对“对农业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我局及时联合区财政局对2013年海峡试验区项目和2014年福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进行了重新验收,对项目业主提供的“申报指南”、“申报材料”和“项目小结”进行了认真审核,目前以上2个项目已顺利通过验收。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加强扶持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3月底,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发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马农〔2018〕93号),对农业专项资金发放监管工作进行了再部署,确保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助推农业农村工作

第二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局党组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不断深化,下一步将按照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意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常抓严抓实,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马尾区农业农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单位各项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决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区农林水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区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积极配合我局归口的综合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农林水局党组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及后续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止各种问题的发生。

(三)用好巡察成果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再上新台阶

区农林水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提振精气神,推进马尾区农业农村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更高品质、更具活力的现代化新马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985583;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mwqnlsj@163.com。

              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局党组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农林水局党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