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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9-04-12 17:00:53   来源:区巡察办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1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亭江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亭江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和区纪委关于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努力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建制度、整改上见实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增强整改自觉。3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党委进行巡察意见反馈后,亭江镇3月15日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组反馈精神,动员部署我镇全面整改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精神和重要要求,强调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坚决抓好落实。会后,各部门各村(社区)迅速传达贯彻镇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叶铸贵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朱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4次召开班子会、专题会,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部门、村(社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举措,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分工,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亭江镇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亭江镇的7个方面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求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举措,确保“事事有人抓、条条有整改”。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织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严格部署各级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方面的重点任务,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认认真真履职责;要求班子成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要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和执行决议的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对党组织负责。二是强化完善党委会会议管理。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理顺与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的关系,强化突出党委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党委会对镇重要工作事项有研究、有部署、有记录、有落实。三是强化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部署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全镇支部书记会议,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的支部,特别是机关党支部、白眉党支部、东岐党支部、西边党支部等支部,要求限期整改,即知即改,确保坚决执行党建重点任务,全面细致开展好党建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的思想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着力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决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在班子民主生活会、推动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中,在干部谈心谈话、考察考核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中,都始终绷紧讲政治这根弦。二是着力抓好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责任,责成机关支部完善党内学习制度,明确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安排四次学习活动,每次至少2个学时,其中至少二次为集中学习,亭头支部加大党内学习的工作力度,并定期组织十九大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知识。三是着力抓实抓细“两学一做”规定动作。针对东岐支部、西边支部“两学一做”动员部署不到位、“三个专题”理解偏差等问题,迅速传达通报到位,责成东岐党支部、西边党支部立即补充完善“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动员部署和周期性工作总结。实行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两学一做”三个专题讨论的正确引导,帮助相关支部整改好“两学一做”三个专题工作。

2.关于基层党组织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狠抓党内制度规范。推进制度全覆盖,发文重申上级有关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严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狠抓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支部整改工作。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约谈机关支部、白眉支部、闽亭社区支部、东岐支部、西边支部等支部书记,强调做好党建“三会一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提高认识,对存在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材料不规范、组织生活会形式化、组织生活时间次数不达要求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镇党委组成检查指导小组,每周对有关支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延伸到全镇所有支部,每周形成动态整改清单进行通报,做到逐条逐项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三是狠抓支部组织生活会、党课等工作管理。以召开会议、下村传达、逐个谈话等形式把巡察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对没有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支部,要求立即重新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力求放开,畅所欲言;对存在对党课内容理解片面,存在以学代课的问题的支部要求今后严格做好党课学习,利用会议集中学习、分散自主学习和网络、远教等多种学习载体,开好党课,有条件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特色,建设好村(社区)级党校教学点,自我加压,拓展开课形式。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主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亭江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职责,并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2018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梳理存在的问题,列明领导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廉政谈话常态化,镇党政班子成员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各自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对分管领域、包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清正履职、廉洁从政。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落实到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中,并明确责任、目标、进度、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特别对基层支部书记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必尽之责列出清单,签字承诺、公之于众,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年终镇党委将组织对各村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考核,并要求村居书记、主任向镇党委进行述责述廉。三是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首先是及时整改,督促相关党支部针对巡察存在的问题补缺补漏。我镇迅速召开党建工作部署整改会。针对区委巡察组通报的关于我镇基层党建存在问题,及时补缺补漏,进行细致全面的整改。其次是集中约谈,牢固树立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4月3日,亭江镇党委书记叶铸贵、副书记连勇、组织委员王秀桐对白眉村、东岐村、西边村、闽亭社区、镇机关支部等存在问题较多的5个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要求他们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刻反省,迅速改进工作。党支部书记们逐一表态,会后立即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再次,深入各村(社区),调研督查党建工作情况。2018年下半年,我镇将专门成立党建工作指导督查组,由镇党委书记叶铸贵、镇长(党委副书记)朱莺、党委副书记连勇、组织委员王秀桐带队,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组织干事等为成员,分别下到村(社区)调研督查党建重点工作,现场听取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汇报,当场对照考评表查看内业资料,并给予现场指导。认真查缺补漏,整改相关台帐,规范会议记录等,加大党建氛围营造,积极向做得较好的党支部学习请教并交流,安排专人从事党建工作,确保软件材料规范化,把党建纳入长期性的一项重点工作。

2.关于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一是聚焦纪检监察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把案件查处、信访举报作为工作主要抓手,重点查处在村财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惠民资金、棚屋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加强与镇直各部门、驻镇单位、村(社区)联系,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倒查追责,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影响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通过组织在易滋生腐败领域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法院旁听典型腐败案件开庭审理、到反腐倡廉基地参观学习、观看典型案例、集中学习、教师授课等方式,结合各项重点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教育,宣传我国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规,让有关人员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构筑拒腐防变“防火墙”。同时,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治理,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全方位开展自查,举一反三抓整改。要求镇纪委牵头对镇三资中心、林业站、会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等部门涉及工程招投标、林业基金、扶贫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针对之前已经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针对我镇2016年之前国家生态林基金发放不及时问题,我镇已做了专项整改,并及时调整了发放政策,确保及时发放到位。针对官碧珍侵占村财案件,我镇及时对全镇所有村居的村财使用进行全面排查,堵塞会计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倒查问责。对于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我镇重新梳理规范亭江镇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要求镇三资监管中心严格遵照程序规定,做到规范严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会议、接待及工作餐开支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核查,补齐手续。对于无公函接待的,责成党政办督促相关单位补齐手续;对于陪餐人数超标和超范围超标准接待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党政办联合财政所对有关会议、接待及工作餐开支项目进行自查,对存在财务凭证不齐全的予以补齐财务凭证。二是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规范接待工作。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司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我镇解除了与个别司乘人员的聘用关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明确纪律底线。

3. 关于超标准发放奖金的问题。一是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的问题,责成镇纪委和财政所立即对各种奖金津贴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加强长效管理,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制度,加强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关于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通知调离亭江镇的有关人员交回所领取的相关物品设备;同时,全盘梳理已采购的物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登记和财务相关手续。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和采购标准,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5.关于公出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已要求个别班子领导退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和伙食补助,共计840元。二是镇纪委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对今后违规报销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 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问题。一是撤销超审批权限设置的有关机构。经镇党委研究通过,按要求撤销新农村建设办、防火办、重点办、市容交通综合管理办公室、物业站、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二是调整部分超权限设置的有关机构。首先,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实际需求,因工作需要,向区委编办申请加挂物业站牌子和便民服务中心牌子,物业站职能由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履行,便民服务中心职能由企业服务中心履行,不再单独设置。其次,鉴于亭山管理区目前仍然承担着原香炉、牛项两个村范围内的集体资产、耕地、林地、山地资源等管理开发工作,将协调区委编办,保留亭山管理区,明确其机构、编制、职责。再次,根据“三定方案”,协调理顺亭江镇林业工作站关系,明确以农林水局管理为主,原有我镇从事林业工作的4名事业干部连人带编划入区农林水局。最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综治办、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在我镇设置了亭江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由我镇综治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区综治办派遣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共同参与工作。三是规范加强机构设置。根据区委巡察组的意见,我镇自查自纠,对照“三定方案”,进一步加强管理,按“三定方案”规范名称对现有机构进一步规范设置:信访办更名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挂靠综治办加挂牌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办)明确挂靠在经济发展办公室,不再单独设置;环境保护站明确挂靠在镇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不再单独设置。

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问题。镇党委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三定方案”,积极对机关机构人事组织梳理整改。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经4月16日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相关人员的物业站站长职务、新农村建设办主任职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防火办主任职务、市容交通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环保站主任职务、安办主任职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由于林业站编制划归区农林水局,免去相关人员社会事务办主任职务。

3.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党委会于2017年11月研究通过出台我镇《关于加强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若干意见》,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进一步明确规定,强化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加强考察谈话记录的完整制作和保存,进一步规范任前公示,严格按照公示起止日期计算公示工作日。针对2014年等年度月份考察谈话记录缺失、部分会议记录偏简单、缺少发言记录等问题,我镇将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规范会议记录。

(六)工程领域存在不规范方面

1.关于林业站管理混乱的问题。

1)针对林业站内部职工违规承揽本单位工程项目的问题。一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镇党委、政府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杨华耕案件中涉案人员护林员陈和团给予党纪处分,同时停发陈和团工资并将其辞退,另聘新护林员。二是深刻警醒,认真反思。今后要做好招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避免仓促招标,严格招标程序、范围、标准,执行好工程招标规范性文本和控制价下浮点规定,严禁挂靠他人资质投标,严禁违法分包,规范邀请招标和自行招标,完善招标咨询机构管理制度。三是理顺林业站工作关系。原马尾区亭江镇林业站更名为马尾区亭江镇林业工作站,并收归区农林水局管理。后于2018年2月取消原镇林业站银行账户,将有关资金移交给镇财政所管理。

2)针对林业项目招投标存在围标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强管理。对招标代理公司的资质和工作提出更加规范要求,加强招标代理公司抽签轮换。在区招标办或镇三资中心进行抽取招标代理公司,以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要求其思想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签定相关合同。二是认真审核。要求招标代理公司,按照招标法及招标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审核报名参加投标的公司所提供的招投标材料,防止出现窜标或围标的现象,防止出现法人代表重叠,防止出现公司的经办人员重叠。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严加把关,明确同一法定代表人只能代表一个公司,在招标时公司的委托人只能由法人代表或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公司的工人不能重复。三是规范指导。针对有林业任务的村作为建设单位的,我镇将加强工作指导,由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招投标工作。

3)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合同予以把关,使合同合法、合理、规范,明确所签定的合同应由公司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防止再次出现仅有个人签字的现象。二是指导各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相关合同,聘请专业律师对经办人员和当事人进行业务培训和把关。

2.关于工程管理及工程结算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白眉至凤洋自然村道路项目,未按工程量结算,并以人工费形式结算,违反相关财经规定,今后我镇将引以为戒,加强相关人员财经制度学习,强化工程管理,坚决杜绝再犯此类错误。二是镇政府零星修缮项目。我镇将以此为戒,加强整改,及时报销零星修缮费用,严格按规定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3.关于部分应招标工程未招标以及拆旧工程发包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工程领域程序方面的具体问题,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上会报告项目招标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向工程项目工作组成员通报项目巡察反馈内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吸取经验教训,端正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流程,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福州市马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榕开政〔2016〕199号)相关规定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三是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招标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的培训并进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流程。明确今后涉及工程招标事宜,必须制定出详细招标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工作中关键节点;事前咨询、了解各招标代理机构情况,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过程中保持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研究招标进度及相关事项。避免招标过程中的疏漏。

(七)专项资金管理及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方面

1.关于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针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未能及时下拨的问题,我镇积极开展整改,要求各村及时发放到户,目前2015、2016、2017年度各村生态公益林补偿已全部发放到位。对2013年和2014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尚有个别村未发放到位,合计金额113480元,我镇已要求尚未发放的村加快速度,务必于2018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今后我镇将认真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布公示工作,镇财政所及时将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指标通知镇相关部门,每月初将上月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公示。各村针对问题,要求专人负责、加快速度、认真核对,要求采用转账方式转入银行个人账户。并与福州市惠民资金网衔接,及时将各村参与分配村民补偿金的户代表信息录入惠民资金平台,由区农林水局上传至福州市惠民资金网。

2.关于票据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我镇整理相关凭证,明确要求个人劳务费所得每月累计超过800元的,需向税务机关补缴税收并开具发票。未来,我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将坚决不予以报销。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与区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比如,个别地方的整改工作在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的整改措施在指导实际工作上有待进一步细化。下一步,镇党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团结和带领全镇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对巡察反馈问题未全面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发力,盯紧问题,拿出务实举措、过硬作风,全力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以整改落实工作新成效开创亭江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五抓五看”重要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推进销号管理,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基本形成了门类完备的整改体系,重在坚持,贵在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个别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将按照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的要求,逐条逐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跟踪问效,重点监督检查,不达要求不销号。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行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成果运用。镇党委坚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剖析原因,强化建章立制,修订或新制定规章制度,全力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坚持以整改为契机,把抓好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相结合,与推进经济指标增长、“抓项目促发展”、“招商2018”、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此次整改,进一步提振精神、改进作风、完善机制,把整改成果转化推动亭江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强大动力,努力为全区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91400;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号;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840797104@qq.com。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委员会

201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