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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9-11-02 18:16:49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61日至2018年8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18年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严肃对待

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精神上来,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随后的整改工作中,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落实跟进措施,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一盘棋”意识,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落实主体,明确责任

落实局党组抓总主体责任,明确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域“一岗双责”。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厘清存在问题的来龙去脉,带头落实整改,全记实、全方位、全监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细化方案,倒排时限

印发《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榕马国土资党组〔2018〕16号),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内容逐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具体责任主体,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进行举一反三,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坚持标本兼治、强基固本,举一反三,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以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截至2019年1月底,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工作规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内部审批联审会签等制度规定13个,切实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我局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作用弱化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进沟通交流。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全局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33次。同时,在班子成员间广泛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换位思考,增进了团结协作。近年来党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凝心聚力,党组总揽全局的政治优势得到较大的提高。

2)完善议事规则,理顺工作关系。2018年12月修订完善了《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局务会议制度》及《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区土发中心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报告职责,凡涉及需要上级部门研定的业务事项,上报局务会研究,人事、财务、重大事项上报局党组研究。

3)加强材料归档管理。将2013年以来的所有会议记录本重新整理保管,在局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柜,将会议记录本按顺序存放。同时要求每年末对年度有关重要材料进行逐一检查核实,查缺补漏。

2.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力

1)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规则。重新学习了《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局务会议制度》、《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并明确机构改革重新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继续按照上述制度执行。同时进一步明确所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要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并邀请纪检组参与讨论决定。

2)制定资金使用审批范围。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8笔资金开支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厘清未上会研究情况,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单项资金开支数额情况,分别由局领导直接审批或上局务会、党组会研究后执行。

3)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门人员按照会议记录要求,采取现场记录与录音结合的方式,对每个议题内容及班子成员发言进行详细记录。严格按照《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在会议记录中体现议题内容及附上相关汇报材料,对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均要求明确委托单位及相关费用。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进一步梳理公司遗留问题。在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我局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长源公司等问题进行研究梳理,同时继续加强对公司后续处置和归属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拟处置情况上报区政府。                          

2)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管理。在经营性土地出让设置竞买人条件方面,均严格执行省、市土地出让相关政策规定,对竞买人不再设置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排他性限制条件。在“净地”出让方面,巡察指出的位于马尾快安、亭江的两个地块经马尾区管政常务会议定,按区政府批复进行出让。目前上述两个地块已达到“净地”条件,受让企业均已进场施工。

3)进一步促进阶段性落后工作的开展。在补充耕地任务方面,2016年下半年我局通过省国土厅网络交易平台异地购买了补充耕地1098.777亩指标,已完成上级下达的当年度工作任务。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方面,2016年我区通过使用往年结余指标的方式,已完成上级下达的当年年度任务。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方面,从2017年开始加强整改巡查,2017年1月-2018年12月我区均出色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中部署的各项任务。

4)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处置。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及有关政策,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16年未处置的2宗闲置土地,其中一宗已在协商解决后续相关供地手续,另一宗企业已按照约定的开工时间按时开工建设,闲置土地已处置完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重形式轻实效

1)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中,作为党组会议研究重点内容,更有力的推进党建工作。

2)局党组于2019年1月9日在党组会议上听取党总支有关2018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2019年全局党建工作作出部署,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提升党建水平。

3)2018年国土局各支部开展以“三亮三比一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多次党员学习活动,通过宣读文件、集中讨论、观看影片、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提高党内教育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国土局机关支部“情系国土·时代先锋”被区直机关工委推荐为“十佳党建品牌”。

2.重业务轻学习

1)及时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建工作有关条例、文件、各项规定,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针对我局实际情况进行部署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职工。

2)加强党建工作学习部署,结合具体业务工作,2018年共安排14次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党建工作方面的传达学习部署,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并完善《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总支部党支部学习制度》,用制度规范理论学习,促进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同时,加强集中学习出勤检查,严肃学习纪律,督促党员按时撰写心得体会或交流文章。

3.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1)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议程。2018年以来,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全区宣传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局意识形态工作或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并于2019年1月14日安排党组会议听取2018年度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提出今年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成立并充实局志愿宣传干部队伍,在宣传国土政策的同时加大力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面舆论宣传。在办公场所张贴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板,在收储地围墙印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面舆论宣传标语。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在6月25日全国第28个土地日宣传期间,开展以“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大型集中宣传和多次小型进村入户宣传。以党支部、团支部、工会为依托,2018年来组织开展登山、篮球、排球等竞技比赛和参与区工会、妇联组织的“母亲节”插花、剪纸等活动,鼓励创作文化作品向报刊媒体投稿并刊登。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未落实

我局将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落实我区干部选拔任命有关规定,按照新调整的中层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公示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2.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对长源公司负责人任职以及聘请1名熟悉情况的退休干部协助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待公司后续处置结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及向区委组织部门报备完善任职手续。

3.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1)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局党总支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完善《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动性和业务水平,增强党组织活力,激发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的管理。对2018年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党建档案规范、完整、准确,全面反映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完善土发中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开展党建工作;严格按照支部换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同时整理完善了2017年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记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日常考勤管理失之于宽

严格执行本局考勤管理有关规定,就2013年、2014年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被效能告诫、擅自脱岗被通报批评问题,对负管理责任的时任国土所所长进行谈话提醒;就1名工作人员2017年8月至10月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问题,已责令其退还工资14049元,同时对负直接管理责任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

1)公司已对继续租住的人员签订租赁合同,并从2018年7月起补交租金及水电费。今后将按合同规定对租住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2)两名工作人员己于2018年12月7日退回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违规发放的交通补贴费1.2万元。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审核把关,一律不予发放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3.公车管理不严格

1)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对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区国土局在2014年6月底、区土发中心在2015年10底均已将借用的车辆全部归还。

2)对琅岐分局2013年11至2015年9月租用车辆的相关费用列支不实问题,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政策规定学习,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统一派车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停放、定点维修,修理费用严格上报审批后再进厂修理,并加强财务审核把关。

3)已严格按照《马尾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公车改革,不再保有公务车辆。区土发中心已自行核查2013年至2017年车辆费用,并于2018年6月退回包括停车费、油费等不规范开支费用计24587.6元。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规范发票凭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报销制度》,严格做到账上附件齐全、发票真实、手续规范。同时于2018年12月6日制定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自2017年开始,在加班用餐发票报销时均要求写明用餐事由、人数及金额等信息;2018年开始,在土地拍卖公告费发票中均要求附上对应地块登报信息。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财务报销手续,加强报销费用及相关附件材料的审核把关。

2)加强公司日常费用支出管理。长源公司梳理厘清2013-2016年招待费支出26827.5元,以及用于公司日常办公和所管理物业维修费用16936.16元情况。公司加强财务管理并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学习财务会计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定,加强报销费用及相关附件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3)进一步严格茶叶开支费用管理。区土发中心已于2018年6月退回2014-2015年超过数量、价格标准的茶叶费用3746元。对2013年12月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列支茶叶有关费用问题,我局已对时任公司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4)对国土局2013-2014年因工作需要借用的三名编外人员,已于2015年1月将该三名编外人员关系转入区国土局,理顺了人员使用及工资关系并加强管理。

5)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一是经我局及土发中心自行整改,已于2017年底将2013-2017年公务接待超标准金额48107元(其中国土局29608元,土地发展中心18499元)主动退回。二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实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是根据巡察组有关问题整改立行立改的要求,超额报销差旅补贴的两名工作人员多领的共计660元已于2018年8月21日清退到位。四是己于2019年1月收回2013年12月为非本单位工会会员发放的慰问金2000元,该款项己缴入工会账户。五是今后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严把报销凭证审核关,对手续不完整、费用不合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6)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进行核查、补登,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做到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巡察提出的三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均已于2018年12月前将漏登记的固定资产补录入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混乱

严格执行专户专用规定,规范资金流程,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局与土发中心分别于2016年及2018年10月解除专户中绑定的车辆过路费,同时我局已于2015年1月将预付的办公楼装修押金退回专户。对专户资金利息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9月将专项资金账户利息全数上交,并要求今后财务工作人员每年年末及时对账并及时上交专项资金账户利息,2018年账户产生的利息已于2018年12月31日按时上缴。

2.大额资金开支不规范

2013年,原国土局办公场所搬迁,因保证办公需求优先,修缮工程费用分批经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结算后予以拨付。今后对涉及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有关方面工作,我局将严格遵循办公用房装修修缮工程相关按规定并上报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3.监察执法工作不严谨

1)规范执法程序。对非法占地行政执法,因维稳等方面原因未履行延长期限报批程序,今后我局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教育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确保执法程序的规范性。

2)规范执法记录。组织法规科室及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处罚方面政策法规规定学习培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相关问题浅析,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确保执法记录的规范性。

4.涉嫌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当

原快安科技园区65号工业用地(出让用地36.38亩)因控规调整、交地延迟等原因,影响了企业项目投资建设。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我区探索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方式,2013年参照市里做法,对其中18.18亩土地予以收储,并参照福州市非国有工矿用地收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涉嫌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当。现已对收储程序建章立制,收储土地前先对地块是否涉嫌闲置进行认定处理,对未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才由区土发中心按收储办法实施土地收储。

5.对已出让用地批后监管乏力

加强对出让土地跟踪督促,强化批后监管力度,对涉及的1家无法继续推进项目建设的企业予以催建并于2019年1月23日发出《闲置土地认定书》。

6.区土地发展中心土地收储工作有瑕疵

1)对原收储程序不规范问题,在收储程序方面重新建章立制,改进原有直接通过区专题会议方式履行“国土局把关、财政局审核”的程序。现将经测算拟定的收储方案由区土发中心办公会及主管局研究后再报区会议研定,对价格的确认报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财政部门原不审核的企业收储协商《价格确认表》及《合同会签表》加强跟踪管理并做好电子数据的存档及保密工作。

2)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管理职责,对华映路三角地7.73亩租赁土地,补缴了租金差额共计59273.64元,并按照企业申请续租要求,区土发中心与企业重新签订了地块租用协议。

3)对储备地块围墙建设工程发包及对委托镇街实施的围墙建设工程加强指导监督职责,区土发中心制定有关规范收储地围墙建设工程及相关项目的工程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实施围墙建设工程。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纳入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及时调整党组成员组织关系,按照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共同编入同一党支部,并制定了《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以及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

2)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做到“一岗双责”。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上经常强调党风政风工作,结合我区各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谋划管党治党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促”,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3)进一步制定完善廉洁纪律相关制度,区土发中心对2014年、2016年违反纪律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加强土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教育,保持清正廉洁,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2.监督责任不到位

1)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范廉政风险,我局根据《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所有涉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均邀请纪检组参会。重新梳理更新廉政、履职风险点排查表,深挖潜在风险点,规范业务流程,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同时继续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风险岗位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不断推进提高廉政谈话工作。

2)对2014年在核发土地证上设置与土地登记簿不一致的内容、设置土地证延期登记审批事项及重复初始登记问题,已于2014年7月16日自查自纠并向上级报告。对于向申请土地证延期登记企业收取的登记费已全部退还,并在所有延期土地证都更换结束后,于2018年7月向区财政报告请款平衡垫付的专用经费。

3)对原参照市国土资源局惯例做法进行《建设用地批准书》动工期限延期审批问题,已于2014年纠正整改,此后不再对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期限进行延期审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区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查处,截至目前,均已调查处理完毕,相关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及管理权限进行处理。追回相关费用18.262734万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进行追责,给予提醒谈话13人、诫勉谈话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全局上下的合力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虽然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今后,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委“五抓五看”的要求,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监督。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全力支持区纪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二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对本次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自查类似问题,对整改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报告,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持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82080;通信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805室;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mwqgtzyj@163.com。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