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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http://www.mwnews.cn  2014-05-04 10:26:32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林颖 通讯员 江琳)近日,马尾区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2014年3月29日上午7时许,死者陈某骑自行车途经马尾区罗星东路福州某货运有限公司集装箱堆场附近道路时,被风吹倒的集装箱砸到致死。死者家属与货运公司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福州市保税区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来到区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初次调解过程中,死者亲属及货运公司负责人近30人到现场进行调解。死者家属提出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为单位,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要求,对此,货运公司承认了确实此事是由于己方没有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造成的,但是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无法认同,表示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后再进行。

  4月1日,该中心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双方就赔偿项目数额的确定范围进行了几番轮回讨论。围绕双方存在的主要争议焦点,调解员根据法律及道义一一给予了解释:一、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基数应当按照省、直辖市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作为参照;二、死者老家已经进行城乡建设多年已改为社区管理制度,可以按照城镇进行计算;三、死者的妻子(57岁,患左下肢静脉炎刚手术出院)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现没有相关证据,不好认定,但是可以考虑到对方家庭实际情况且死者妻子身体确患有疾病,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建议根据情理给予适当的补助;四、根据福建省高院的指导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特别严重的是5万元至10万元,但是这几年的生活物价不断攀升,在抚慰金方面适当可以酌情增加。

  听取了中心调解员的建议后,货运公司经过思考同意在原先提出的赔偿金额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数额作为死者妻子的生活补助,死者家属也表示接受调整后的补偿金额。自此事件终于得到了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