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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房门内开为外开 影响通行被判整改

http://www.mwnews.cn  2016-09-02 18:49:26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许琳晶) 为方便自己家人出入,一业主擅自将房屋内开门改为外开门,结果邻居以影响通行和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业主朱安(化名)应将房门由外开恢复为内开。

  原告胡平(化名)夫妇与被告朱安是福州市马尾区某住宅小区同一楼层的邻居。朱安在房屋装修时擅自将原有的内开房门拆除并重新安放了一个外开式房门,胡平夫妇认为朱安擅自将入户门违规外开的行为,占用公共通道,导致过道狭小,对过道通行造成妨碍,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形,必然严重影响逃生,遂向朱安提出交涉,要求其将房门恢复为内开。事后,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向朱安发出过整改通知书,但朱安一直未予整改。去年12月,胡平夫妇将朱安起诉至法院。

  马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住宅设计规范》第3.9.4条规定:“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本案中,原、被告房屋之间的通道十分狭窄,被告在装修房门时应当充分考虑原告的通行问题,其擅自将内开门改为外开门,确实会对原告的通行造成较大影响,原告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合法有据,予以支持。一审宣判后,被告朱安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底,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