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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材料[三]

http://www.mwnews.cn  2017-03-21 09:43:28   来源:马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字号

  福州市马尾区造林炼山等操作规程

  福州市马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第一条 根据《森林法》第21条、《森林防火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上级有关的规定,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造林炼山、种果炼山以及其它生产性炼山、处置森林病虫害焚烧树枝等都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 防火路开设 炼山防火带必须开设水平宽10米以上,陡坡火险隐患大的地方要开设15米以上,地表可燃物须向林地内清理。炼山区域内高度超过3米的树木、管茅等必须伐倒。

  第四条 炼山时机的选择 确定炼山时间,必须提前获悉天气预报,在火险等级三级、风力三级以下,选择凌晨时段炼山。

  第五条 炼山组织 炼山50亩以下须配有30人巡护人员,面积每增加10亩相应增加5人巡护人员。炼山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扑火工具,火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包村工作队、村干部、护林员必须组织人员巡视,林业站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

  第六条审批程序 用火者提出申请,由村委签注意见,林业站派员察看防火路,达标后签注意见报乡镇政府审批,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后,应提前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备。点火之前要向镇(街)政府及区防火办报告:炼山点火时间、炼山山场、炼山人员及器具准备情况。

  第七条 点火原则

  1、先逆风后顺风,先观察风向、地形,然后确定点火位置。

  2、自上而下点火:要从山场上部开始点火,形成座火,严禁直接从山下顺山点火。

  3、先外后内点火:必须外围先点火,形成足够宽的燃烧带后,才能从内开始点火。

  第八条 火场清理 彻底清除余火、余烟、残火,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三无”标准的时候炼山人员才可撤离。

  1、携带2号扑火工具、灭火水枪、劈刀等工具,沿火线边界巡护检查,清除余烟余火,消除各种复燃隐患。

  2、火场看守关键在看不是守,要求看守人员在看守火场时要携带工具轮流沿火线边界巡护检查,清理余烟余火。

  3、火场看守时间、人数视火线长度、天气情况、植被和地形等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火线较长、地形复杂、植被茂密且风大、天气干燥的情况下,火场看守需要的人数越多、时间越长。

  4、看守人员必须经火场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撤离火场。

  第九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处置森林病虫害、鼠害等疫木的焚烧。

  第十条 本规程自2014年1月21日起施行。

  福州市马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编印

 

  野外用火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被判刑

  2015年5月13日,马尾区马尾镇龙门村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5.6亩,2015年12月24日,犯罪嫌疑人方某长、胡某良,分别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福州市马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