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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挡道+单车撞车 碰瓷新花招!

http://www.mwnews.cn  2018-12-13 09:23:57      【字号

  本报讯(记者 许琳晶 通讯员 薛海燕 薛祥威) 前方一辆轿车故意缓慢行驶,后面车辆不得已超车时,突然出现一辆共享单车撞上超车的车辆。骑车人拿出事先准备好已损坏的手机,以手机被撞坏以及脚受伤为由向车主索赔,少则六七百元,多则数千元。

  近日,马尾警方捣毁了这个使用轿车和共享单车,采取“先挡道后撞车”的手段,多次实施碰瓷诈骗的犯罪团伙。日前,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参与碰瓷的林某、刘某、罗某提起公诉。

  超车时“撞上”单车 只得赔偿3300元

  今年3月8日17时30分许,市民林先生驾车沿104国道,由福州市区往马尾方向行驶,行驶至魁岐制药厂门口路段时,一辆广东牌照的黑色轿车挡在他前面慢慢行驶。当林先生加速从这辆轿车的左侧超车时,对方车辆同时加速。

  林先生的车刚超过对方的车头,突然听到声响,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林先生下车一看,一名骑共享单车的男子坐在地上,而之前一直缓慢行驶的黑色轿车则突然加速驶离,不见踪影。

  “你撞了我,你说怎么办?公了还是私了?”骑车男子提出,他刚买一个月的手机摔坏了,价值3000元,同时要求林先生赔偿300元医疗费。林先生当时以为是他的疏忽撞了对方,抱着破财消灾的想法,通过手机微信扫码付给对方3300元钱。

  不久后,市民陈先生在相同路段遇到了同样类型的“交通事故”,他也赔钱了事。恰好,陈先生与林先生相识,两人见面后谈起各自的遭遇,觉得不对劲,于4月19日报警。马尾区公安局当日立案,很快就抓获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刘某与罗某。

  团伙流窜作案 多数车主赔钱私了

  据检察官介绍,林某等3人有详细的分工。由罗某驾驶车辆载着林某在道路上故意缓慢行驶,阻碍后方车辆通行,逼迫后方车辆超车行驶。

  当后方车辆超车时,刘某就从对向车道骑共享单车与超车车辆故意刮擦,而后顺势倒地,再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已损坏的手机,以手机被撞坏以及脚受伤为由向被害人索赔。被害人受骗后使用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赔偿刘某。

  刘某将诈骗所得款交给林某,由林某负责支付住宿费、高速过路费、油费、餐饮费等开支,并付给罗某每天300元“报酬”,其余款项由林某与刘某平分。

  据检察官介绍,这一团伙长期在福州、泉州、深圳等地流窜作案,目前已查到的作案次数就多达17起,大部分车主被碰瓷后通常选择赔钱私了。该团伙在马尾魁岐制药厂门口路段实施了两次诈骗,只是他们没想到两名受害人是朋友,导致他们东窗事发。

  检察官认为,刘某、罗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碰瓷诈骗多样化 常选夜黑偏僻路段

  据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近年来,碰瓷诈骗犯罪十分猖獗,呈现“多人交叉作案”“流窜作案”“作案手法多样化”等特点。现实生活中,碰瓷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通常选择夜黑偏僻路段,利用受害者怕麻烦、怕理赔影响第二年保费等心理设下碰瓷圈套。大部分车主遇到这类碰瓷,会以为是普通的交通刮擦事故,受到蒙骗而不自知。

  本案中诈骗分子通过相互之间的合作与配合,营造出自身是受害人的虚假局面,让真正受害人陷入自觉理亏以致心甘情愿赔偿的境地。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故诈骗分子屡屡得手。面对千变万化的碰瓷诈骗手段,司法机关在加大力度查处的同时,市民也应当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夜黑偏僻路段更应该谨慎驾驶,冷静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