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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检察院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增殖放流活动

http://www.mwnews.cn  2022-12-08 14:43:45      【字号

马尾区检察院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增殖放流活动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丁林怡 通讯员 刘朱涵 文/图)近日,马尾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在琅岐金砂旧码头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放生的近3万尾鱼苗款来源于马尾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三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这是马尾区2022年执行的首例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据介绍,2022年5月12日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三人分别驾驶2艘无名渔船前往闽江附近某海域,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捕捞作业。13日早5时许,福州海警局马尾工作站执法员在闽安村亭头水闸附近将该船现场查获,经登临检查,发现两艘无船名船号渔船上配置有发电机、逆变器、连接导线等违规捕捞器具,渔获物涉及4类水产品,共计23.45千克。经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对渔具、供电装置及其连接方法的勘验,涉案的渔具作业方法为电捕。经鉴定机构评估,陈某某等三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对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总量价值为28424元。

  马尾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政府虽加大非法捕捞法治宣传力度,但部分沿海乡镇居民靠海吃海,文化程度不高,对国家法律认识不够,使得部分渔民存在侥幸心理。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某等三人到案后主动交代案件经过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依法让其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参与社会公益志愿者活动,实现惩治犯罪、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的多重目的。该案背后反映出沿海乡镇居民法律意识依旧薄弱的问题,决不能局限于解决个案问题,要有长远视角,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惩治犯罪与法治宣传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