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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堵漏:让市场的归市场

http://www.mwnews.cn  2013-05-23 13:55:37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字号

  ⊙河山 ○编辑 杨刚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日前,银行间债市交易商协会召集银行、券商等多家主承销商开会讨论,进一步严格规范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要求簿记建档更加公开透明,并鼓励未来多用招标类方式;要求未来债券发行时,其价格应尽可能无限接近二级市场成交价,并将适时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估值。这是继前期外汇交易中心、中债登公司、上清所等多家机构为完善银行间债市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控制而出台多项监管政策之后,银行间债市规范一级市场发行、弥补前期暴露出的一些漏洞、杜绝利益输送而推出的新举措。

  从上个月暴露的多起银行间债市腐败案来看,虽然其形式多体现在二级市场交易上,但追根溯源,非市场化的发行和交易机制才是导致银行间债市腐败产生的源头。据报道称,审计署关注的债市问题焦点主要有:主承销商利用债券定价、发行分配等权利,进行利益输送。以往在债券发行时,主承销商在簿记建档和定价上不时出现暗箱操作情况,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利用存在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在分配认购量时进行利益输送。上述新规正是针对审计署这些关注要点而查遗补漏,进一步防范违规交易,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按照该次会议要求,从6月1日起停止一切以交易行为的分销业务,即不再允许以往业内通行的在上市首日以交易方式在一级市场认购债券。未来定价估值被取消,将令未来债券发行更加市场化和透明,一级市场定价将会与二级市场价格更加接近,这将有助于压缩一、二级市场的利差,减少债市一级市场的寻租空间。

  可以说,上述新规有助于从一级市场的源头上阻击银行间债市违规交易的路径,促进债市规范合规、健康发展。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报道中提到:未来12家具有主承销资格的券商须将本机构主承销的交易所上市债券(公司债和企业债)的上市首日情况以报告形式报送协会,不知这是否是央行和证监会已经建立起了债券市场协调机制的成果。如是,那按照对等原则,不知以后这12家在交易商协会具有主承销资格的券商是否还需要将在银行间债市主承销债券(中期票据、短融等)的上市首日情况报送给证监会或者证券业协会?

  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主体,在目前的多头监管格局下,要想真正地规范和维护市场,还需要各个监管部门相互协调,通力合作;同时,监管部门之间也需统一市场的准入门槛和监管方式,并在此基础上,界定清楚各自的监管和管制界限,让市场的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