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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http://www.mwnews.cn  2019-07-27 14:46:52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马尾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马尾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担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认识,明确整改工作要求

我局党组深刻领会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整改工作情况,将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次“全身体检”和“细致分析”。根据巡察反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症下药”,解决各项“毛病”、“痼疾”,坚持责任落实,坚持解决问题,坚持整改到位,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依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党组专门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通过会议细化整改落实的工作安排,进一步统一整改工作思想和行动,增强全体人员参与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开展部署,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亲自督促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完成,相关负责成员按照职责进行分工,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全系统形成领导带头、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制定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我局党组根据整改情况,研究制定《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马尾区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分工明细表》,通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梳理归类,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加强学习、强化监督,规范制度、建立机制,扎实作风、增强意识等方式,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关于局领导班子政治站位不够高,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较少,贯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领会上级精神。2018年来,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8次、党组会议16次,专题会议40次,观看视频会议23次,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和省委、市委、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新时代面对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会议制度,规范学习内容。我局研究制定了《马尾区司法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榕开司〔2018〕48号)和《马尾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榕开司〔2019〕4号),规定了党组会议事范围和学习内容,并要求各分管领导根据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督促学习内容传导。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积极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上级的有关精神能在局机关、司法所、下属单位得到及时有效传达、贯彻和落实。

 2.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四个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规矩教育。我局领导班子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2018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共25次。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工作。2018年来,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40次,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进了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部署落实到位。如组织学习了全国“两会”和省委、市委、区委(扩大)会议精神、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三是强化党建工作,提升政治引领。为强化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头雁”效应,我局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召开支委会议,传达学习精神,部署活动内容并制定活动方案,以要求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激发使命担当。

2)关于领导班子主动担当、干事创业动力不足,表率作用发挥不够显著、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充分认识到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重要性,勤学习勤思考,充分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带头做好学习笔记。此外,我局领导班子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下基层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共93次,按照分工情况,定期不定期到各挂钩联系司法所、挂钩联系村开展调研检查工作,还利用周末时间认真做好拆迁工作,与干部和基层群众开展沟通交流、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关心和服务,切实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现有新班子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整改和提升活动,2017年,我局在全市开展的法治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考核中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在2018年综治责任目标考评中,我局负责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均未被扣分,创建的东江滨法治文化园、飞毛腿公司(法治进企业示范点)、光明村(法治进乡村示范点)被推荐作为市综治部门调研检查点。2017、2018年我局在区综治责任目标考评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3)关于领导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研究制定完善了各项制度,确保领导机制运行通畅。一是科学合理分工。根据人事调整,及时制定了《关于马尾区司法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榕开司〔2018〕17号),明确局班子成员分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同时我局还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制度上墙,避免出现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现象。二是重视效能考勤,加强对《马尾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管理若干规定》(榕开司〔2014〕34号)的执行力度,严格上班制度,薛书记、汤局长、政治处陈主任分别亲自带队到各司法所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大面积效能检查、不定期抽查,并通报考勤检查情况。对于个别同志在上班期间打乒乓球的问题,我局严格执行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作出深刻检讨。2018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效能检查15次,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业绩说话的科学管理制度,保证了制度顺畅运行,大大提升工作质量。

3.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

关于局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在讨论决定一些重要事项的过程中存在议事简单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研究制定了《马尾区司法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榕开司〔2018〕48号),明确领导班子议事内容、议事规则和议事纪律。并明确指出“单位公用支出(不包括工资)和项目支出单笔超过5000元,基本建设支出单笔超过10000元”的需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二是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从2017年5月开始,我局劳务派遣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进行公开招聘,我局党组严格按照区人社局的要求,报送招聘岗位信息、办理编外用工计划审批、人员入职离职手续等;此外,我局严格按照民主测评、公示、党组会议研究的程序进行评先评优,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并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运行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记录局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记录,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抓理论武装工作不够自觉”的问题。

1)关于局党组对思想建设认识缺乏高度,重视程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我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思想建设的重要性,狠抓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习纪律,严格把关学习会议内容,同时精简学习会议次数,整治文山会海,确保学习质量。二是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成效,局领导要求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随时抽查。并要求各司法所、各下属事业单位要及时将局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个干部,如实反馈学习情况。如2018年9月4日,我局组织干部学习了《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若干规定》,各司法所、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组织开展学习,将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下去。三是高度重视,狠抓非公党建。我局党组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我局分管的福建建达(马尾)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12月组织成立了中共福建建达(马尾)律师事务所支部,实现我区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100%。我局积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指导律所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制度建设,并探索创新党员律师管理模式,培养挖掘青年律师为发展对象。福建建达(马尾)律师事务所被福州市司法局列为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非公党建试点单位,也被马尾区委组织部列为我区非公党建试点单位。2018年,我局马尾司法所所长张诒雁被省总工会评为“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政治处主任陈珠钦被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马尾区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2)关于理论学习缺乏考核机制,学习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我局党组研究制定了《马尾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榕开司〔2019〕4号),进一步推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学习。二是建立学习考核制度。按照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每个党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开展自学,同时每年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局党组将结合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和其他相关考试等,对党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年终考核标准。三是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今后我局将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组学习计划,现已制定《2019年度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带头学习,局党组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个党组成员在学习会中要积极发言。四是组织干部参加学习教育。2018年来,我局认真组织30名干部参加了福州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80课时的学习任务、利用“国务院”APP进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答题活动;组织36名干部开展了1次“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组织22名党员干部利用“党员e家”学习平台进行“砥砺奋进 继往开来——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10个课时的学习和知识测试、利用“新福建”APP参加“新福建新征程——学习十九大精神网络答题活动”和“学好监察法——践行十九大网络答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3)关于思想建设缺乏有效手段,建设过程无特色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2018年来,局党组开展了学习研讨、观看教育电影、创建党建工作微信群和邀请教师授课等活动,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学习形式,加强了学习成效。如组织党员观看电影《邹碧华》、参观“法治宏篇”闽都法治思想展、“必由之路——福建船政与近代中国改革开放”展览等,组织党员到连江长门炮台、林开庚纪念馆、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途经地景观石和连江史迹展陈馆、汤岭茶亭战斗遗址等地进行参观学习,唱红歌、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洗礼。二是加强政治引领,创建非公党建品牌。推进律所红色领航工程建设:健全“红色阵地”,要求律所设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用于党员日常的学习和活动,支部设置公示栏和宣传栏,做好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上墙工作;亮出“红色身份”,要求律师党员在办公桌上放置“共产党员示范岗”、“党员律师承诺书”等桌牌,突出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开展“红色服务”,要求律所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律师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不断加强党员律师的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意识。今后我局党组将继续加强理论武装,并结合互联网探索开展更加多样的学习活动,如创建党建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平台等。

2.关于“理论学习形式化”的问题。

关于各类学习未能突出问题导向,真学真懂,未见实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敷衍了事,应付交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榕开司〔2019〕5号),推动局党组织会议规范化严肃化,避免理论学习形式化,努力转变干部思想观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二是严把质量关,今后由政治处负责党组织相关材料收集工作,要求全体干部在撰写心得体会、党性分析等材料时,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禁止任何抄袭现象,若发现抄袭行为,将严肃批评,并要求重新撰写。三是“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材料抄袭的问题,2019年1月16日,我局党组书记薛春刚,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珠钦对有抄袭问题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在对其严厉批评教育以后,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自觉性,做到真学真懂。四是结合“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理论学习,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学习成效。我局成立了“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政治处,细化职责任务。活动办还下设督导、宣传、综合三个工作组,并明确了各组人员和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组确定了一名联络员,从而为全系统“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关于局党组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完善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安排,重新调整了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确定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珠钦为我局新闻发言人,政治处科员林丹为联络员,印发了《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关于确定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的通知》(榕开司〔2018〕56号)。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榕开司〔2018〕55号),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新闻发布的方式、主要内容和管理程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政系统公开工作,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为党组织吸收新鲜血液,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程序,激发组织活力。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支部委员会成员多次与党性觉悟高、表现良好的同事沟通交流,鼓励他们积极入党。同时通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党支部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党员的重要性,并鼓励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入党。2018年,我局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名,正按相关程序进行培育。

2)关于支部个别党务工作者对党务业务掌握不够熟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为保证支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18年2月9日,司法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确定了局党组书记薛春刚同志兼任党支部书记,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珠钦同志兼任党支部副书记,陈璐同志为宣传委员,林丹同志为纪检委员,吴梦青同志为组织委员。支委会上,新一届的支委会成员分别明确了各自的党建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薛春刚再一次强调组织委员要规范管理党建材料,由专人负责相关会议记录、谈话记录等文字书写工作,若有特殊情况需转交党建工作,应做好交接手续,切忌再次出现丢失相关党建材料的问题。

3)关于没有足额收缴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党支部一直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工作。2016年,因机关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故需收取党员2008年至2016年应补缴的党费。因三名党员当时组织关系已转出,故三人的补缴党费未收缴齐全,现696元党费已全部补缴到位。

4)关于个别党建规定动作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来,我局党组认真谋划党建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建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及《2018年党员活动日年度工作计划表》,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我局将继续制定党建工作相关计划。二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如3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福州市“贯彻十九大 提振精气神”宣讲活动马尾专场;4月24日,组织我局党员前往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参观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展览;6月28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暨纪念建党97周年巡回报告宣讲会;组织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党支部关于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到马尾区天马山生态公园开展了以“党员干部健步走,提振机关精气神”为主题的党员健步走活动、到福建省博物院参观“必由之路——福建船政与近代中国改革开放”展览。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新的工作计划和上级要求,继续丰富党日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常态化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2018年,我局按照区直机关党工委的部署要求,每周二下午都组织2名党员干部到沿山市场路口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我局党员志愿者经常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11月30日,我局党员志愿者参加了以“法治进企业”为主题的党员志愿者宣传服务行动;12月7日,我局党员志愿者参加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2018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14日,我局党员志愿者与律师一同前往马限社区,开展宪法专题讲座。此外,我局各司法所都不定期地为基层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等党员志愿服务。今后,我局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会议质量。2019年1月22日,我局就巡察工作所反馈的问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1月25日,我局召开2018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针对我局存在的具体问题,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剖析原因,找出问题根源。针对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我们坚持立说立行、即知即改,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环节。与会同志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共同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起到了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增进班子团结的效果,达到“红脸出汗”、“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18年以来,我局按时召开党课学习、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已召开4次党课学习、12次支部委员会和18次支部党员大会。二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区委相关文件、“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政治理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学习材料。三是做好党建相关活动、会议及党课等材料归档工作,2018年以来,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确保做到记录规范、不遗失、不随意涂改、内容不重复等。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涉嫌违规接待及公款吃喝”的问题。

关于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齐全、接待陪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问题的整改情况。2016年7月14日,接待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组8人就餐消费568元(实际报销560元);2017年3月20日,接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检查组9人就餐合计630元。两次接待都是按70元/人标准安排,超出规定标准20元。2013年11月,司法所创建工作检查,接待陪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我局已深刻认识错误,今后将认真落实公务接待费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三单一函”报批,无公函不接待,严控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对违规吃喝进行整改,2014年6月19日,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会,以会议名义报销伙食费1424元,现已退回餐费1265.92元(其中4个临聘人员已辞职,无法联系,未退回)。针对接待陪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变相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月16日,我局党组书记、政治处主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要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公务接待规定。

2.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局机关存在代办年检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完成公车改革,由2016年9辆到现在3辆。两部执法执勤用车和一部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安装定位系统,实行网上派车制度。我局还修订了《马尾区司法局车辆管理制度》(榕开司2017〕12号),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节假日按照规定地点停放。关于自驾公车问题,2019年1月16日,我局党组书记、政治处主任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代办年检问题,已退回车辆代办年检费650元。

3.关于“涉嫌违规发放福利津贴”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6年公证工作考评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独立法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司2016〕243号)文件要求,福州市马尾公证处必须落实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独立法人等改革要求,设立独立的基本账户和独立的财务机构,分设会计和出纳岗位。因为没有找到对应岗位的人员,所以由司法局机关会计(临聘人员)和出纳(劳务派遣人员)兼任,两人共计需退缴补贴4440元,已退缴国库。

2)关于变相发放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对2014年8月文明城区检查期间值班人员购买8个玻璃杯的款项439.50元予以全部退缴,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无依据、超范围支付慰问费”的问题。

关于“无依据、超范围支付慰问费”问题的整改情况。2013年至2016年司法局多次无依据列支春节慰问镇街、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安置帮教协理员、社区工作者及“六一节”慰问编外人员433人次9.86万元,2018年4月27日,根据审计要求,我局已从相关人员处收回7.58万元并上缴国库(因离职、出国、死亡等原因,无法联系部分人员,差额2.28万元未收回)。2013年8月,区司法局下设的琅岐镇法律服务所(现已撤销)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时发病,由120送到马江医院救治,司法局送上慰问费500元。

5.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1)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在得知“2017年3月12345'平台上群众投诉公证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投诉事件后,第一时间与工作人员联系,了解事情缘由,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每个公证员在今后办理公证案件时要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二是建立明晰、便民的证明材料清单。根据上级要求,马尾公证处已按公证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要求梳理公证事项,制作明确的材料清单及办证指南,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全部录入省、市网上办事大厅。三是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公证工作。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马尾公证处已对出生、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执照)、文本相符等4类公证事项开展了“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已增加为65项。四是大幅压缩办证时限,2018年马尾公证处已将所有公证事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有一部分事项当天即可领取,今后我局党组将继续督促马尾公证处根据市公证协会出台的统一办证时限,及时跟进修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关于机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暗访发现区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乒乓球”这一事件,我局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已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018年6月29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对有关人员启动效能问责程序,提出处理意见,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他们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同时还撤回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乒乓球桌。二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从6月29日起,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陆续在党员大会、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局务会议精神,并到各分管的科室、司法所、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工作纪律,并要求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遵守各项机关效能规定,按时上下班,在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下发文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我局下发了《效能问责决定书》(榕开司效责〔2018〕1号)、《通报批评处理决定书》(榕开司〔2018〕39号),通过通报批评,进一步深化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的意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马尾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榕开司2018〕15号),落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规范采购、登记、领用程序,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组织人员对1984年至2009年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区国资中心审核处置。2015年11月采购电脑、复印件、打印机、传真机等大宗办公用品共计14.4万元已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2.关于“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014年至2016年局本部及下属单位共用一个零余额账户,也只有一个财政指标账户,单位使用经费存在交叉使用问题。2017年3月对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印发了《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对<机关行政管理若干规定>中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通知》(榕开司〔2017〕13号)文件。今后我局将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认真做好各单位独立核算工作。

3.关于“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关于司法局对下属单位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变更政府法律顾问合同条款。2016年,我区首次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合同签订后,我局高度重视,快速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安装了专门的工作电话并告知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顾问单位,之后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正式开始按照合同履约,每天派遣一名律师到我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但试行期间并未有单位前来法律援助中心现场咨询,经沟通了解到若无重大事件顾问单位不会特意前来法律咨询,咨询量较小,故我局与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研究后认为可以采取提供顾问律师手机号,有事情直接电话咨询或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的方式,既可满足顾问单位需求,又不浪费律师资源,此方案口头报时任局长通过,之后合同约定期内就采取此种方式提供政府法律顾问咨询,不再派遣律师每日前来值班。2017年,我局重新签订政府法律顾问合同时,将合同中“指派不少于一名律师在法定上班时间到马尾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为顾问单位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该条款删除,故未留有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值班记录。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我局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2018年以来,我局党组书记薛春刚、局长汤大钊多次和各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等进行检查,重点查看考勤纪律。针对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一事,我局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应认真完善并严格执行律师值班制度,做好律师签到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要重视律师值班纪律,谁值班谁签到,不得出现代签行为,不得在签到表上随意涂改,随时提醒律师并检查签到情况,杜绝代签和涂改行为。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2016年前,我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化,导致2014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了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区纪委给予党纪处分的情况。接受处分后,我局多次进行了整改,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把党规党纪、廉政法规等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2018年我局共组织了25场学习会,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并邀请区监察委王佳囡老师为全体干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知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好监察法——践行十九大”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我局研究制定了《马尾区司法局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榕开司〔2018〕34号)、《2018年马尾区司法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意见》(榕开司〔2018〕35号),明确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处、所、中心负责人同时肩负着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问题的班子成员,亲自进行谈话提醒;发现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三是组织开展谈心谈话。研究制定了《谈心谈话工作安排表》,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时间和谈话内容。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开展分级负责谈话。严格遵循廉政谈话要求,及时掌握和及早遏制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谈话记录完备并签字留档,2018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7次。

2.关于“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关于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与联系,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加或列席,自觉接受纪检组的指导和督查。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通过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剖析和深入反思下,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仔细查找原因,认真部署整改,现巡察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局党组也意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下一阶段,我们还要继续遵循巡察组意见建议的指导,坚持不懈查摆问题抓整改,巩固整改效果抓提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效,扎实推进司法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政治建设。继续把强化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不断提高党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抓好理论武装工作,按党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九大精神、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有效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三)提升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切实抓好巡察中党建有关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换届选举、谈心谈话、学习制度等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双重组织生活质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我局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开展党建活动,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党员综合素质。推进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融合,让党建引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方向,并能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动力。

(四)改进作风建设。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把巡察整改问题与推进制度相结合,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权,按制度办事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努力用长效机制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五)严明纪律建设。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发放福利津贴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再次出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六)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增强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276201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6号;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maweisif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