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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十大措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http://www.mwnews.cn  2016-01-19 09:05:39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东南网1月18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近日,福建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导、着力发展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等十个方面对策措施。

  《意见》提出,要加强规划引导。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也要制订相关相应方案并督促落实,力争到202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比42%以上。

  着力发展重点领域。福建将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创意设计、旅游、健康养老、商贸流通、文化体育和家庭服务等十个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 ,明确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方向.

  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对国家级、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改革,提出放宽市场准入、组建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集团等改革措施。依托“一带一路”核心区和福建自贸区建设,加快我省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闽台服务业合作。

  支持主辅分离和产业融合、集聚发展。支持引导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加快主辅分离,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主辅分离示范项目予以支持。加快推进服务业和制造业、农业的融合发展。推进服务业十大重点领域的产业集聚,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建设若干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经认定的每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从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的补助,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全省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重点推进实施一批示范功能强、推动作用大的项目建设,库内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或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优先申报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

  《意见》还从资金扶持、税费政策、金融支持、要素保障等4个部分提出一系列政策。在资金扶持方面,在整合省级现有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策的基础上,2016年至2018年每年新增安排2亿元,集中用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国家级、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制造业主辅分离示范项目等建设,以及新兴服务业态的扶持和奖励。

  在税费政策上,对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服务业企业未达到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价格调节基金。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额。

  金融支持方面,从银行、保险、融资租赁和直接融资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扶持措施。将建立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动保险公司为服务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培育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企业改制上市或到“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市场挂牌融资;鼓励相关企业发行企业债、专项建设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大力推动企业债权融资,为服务业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发债提供增信支持。

  此外,福建还将建立省服务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减少服务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资格认定项目,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