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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图片库征集启事

http://www.mwnews.cn  2017-04-13 14:35:16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推动马尾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留存马尾区经济社会发展宝贵历史图片,提高优秀图片的使用效率,科学管理和储存全区有价值的图片,特建立马尾区图片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图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片内容

  1、反映马尾区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人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图片,如展示独特自然风貌的风光,展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展示历史文化古迹、民俗、节庆特点,展示区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方面摄影作品。

  2、对审核通过的征集作品纳入马尾区图片资料库长期保存、管理和使用,包括制作光盘、画册和折页,或用于展览交流、媒体宣传和城市形象、公益广告等。

  二、作品要求

  1、图片须为电子版JPEG格式,宽边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B,以3MB—10MB为最佳,作者须保留原始数码照片;历史老照片,可电子化扫描处理后上传或提供原始冲印照片,经电子化扫描处理后,原件退还作者。

  2.应征图片必须是原创作品。内容必须真实,体现主题,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作品后期制作仅限对光色等做一般调整,不允许对画面元素和内容增减,不做违背事实的艺术修改,不加外框,不在画面中署名,不接受用电脑技术人工制作的PS作品。

  3.每幅图片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县市区)及联系方式,并注并注明图片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主题及必要的图片说明,文件格式为(时间、地点、主题.jpg,并配说明文字)。

  三、作者权益

  1、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使用支付稿酬。为作者建立专门的文件库并编号,确保作者合法权益。

  2.第三方公益机构索取使用图片,须说明用途,并签订不外泄承诺书,区新闻中心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创作者,若支付稿酬则由创作者独立享有。

  3.若商业机构须使用图片库中的图片,使用者需携带书面授权书,说明用途,签订不外泄承诺书,并支付稿酬,方可拷贝使用。

  4、征集作品重点推荐向《海峡时报》、马尾新闻网、“马尾的事儿”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表,一经采用,按照20元—100元/幅发放给作者相应稿酬。

  四、注意事项

  1.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选送图片数量不限。征集时间无限制,可常年投稿(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应征作品已经发表或已经商业使用请注明。

  3.图片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且不收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的,相关损失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本启事长期有效,福州开发区新闻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报送方式

  图片发至图片库报送专用邮箱:mwqtpk@163.com,按时效性和非时效性分类注明“图片征集”;或现场拷贝至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1号工会三楼区新闻中心,联系人:王家勋、李玉萍;联系电话:0591—83981806。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中心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