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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弃母女生活无望 法援助其讨回公道

http://www.mwnews.cn  2016-03-07 15:36:34   来源:马尾新闻网    【字号

  马尾新闻网讯(记者 林颖 通讯员 林高月)小庄与小苏系网络认识后同居生活,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但当得知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后,小苏留下了几千元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一对手足无措的母女。近日,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帮助了小苏和她的女儿。

  2015年五一劳动节前后,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三十多岁带有闽北口音的妇女。因其来得比较迟,在她前面已有人排队等侯法律咨询,所以她选择了靠墙角的位置坐下。当值班律师叫到她名字时,她稍微愣了一下,四处张望,发现问的是自己时才怯怯地坐到咨询席上。经值班律师再三询问和引导,她才道出了来法律援助中心的目的。

  原来她姓庄,是南平顺昌人,2008年初,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现任丈夫苏某,认识不到一个星期就同居,后于2008年5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她于2009年9月生下一女叫庄某某。因为他们是网络认识,对双方的兴趣爱好和性格等方面都缺乏了解就草率同居后又结婚,自从她怀孕后,她就回到南平老家养胎、生孩子、照顾孩子,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的生活状态。苏某刚开始还偶有电话联系,但当他知道庄某生的是女孩子并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后,在医院留下几千元后再也不接听电话,消失得无影无踪。孩子出生后,她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带孩子看病,根本无法去挣钱,本来就没有收入,全靠亲戚朋友接济,这次来马尾也是听说苏某在马尾一带出入,想找找他,但仍未找到。因此,她请求法律援助,帮她起诉离婚和追讨婚生女庄某某的抚养费和医疗费。法律援助中心领导经过核对材料并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庄某陈述的情况属实,确实需要法律帮助,也属于法律援助范畴,因此,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考虑到该桩婚姻已名存实亡,不判处双方离婚对苏某和受援人庄某及婚生女都没有任何好处,在照顾妇女和孩子利益基础上并兼顾公平公正原则,马尾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苏某和庄某离婚,婚生女庄某某归庄某抚养,苏某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并把在上街的房产判归庄某所有,但庄某应当支付10万元给苏某作为财产差价补偿,双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