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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试验: 提质与推广的新一年

http://www.mwnews.cn  2016-03-03 18:29:0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号

  [2015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1.8万家,同比增长20%,相当于浦东开发开放25年来新设企业总数的1/10,2015年新设外资企业数量相当于2014年的1.5倍。]

  自贸试验区建设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相应的改革也进入新阶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自贸试验区的改革,一方面是建设质量要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要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复制。

  建设质量提高进行时

  2月2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上海市市长、领导小组组长杨雄强调,今年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出成果、见成效的关键一年。

  作为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国自贸区建设的新形势,上海要做的,不仅是认真对照自贸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深化方案》的各项试点任务,逐一对照梳理,加快推进落实;而且要在不断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的同时,继续巩固和保持先发优势。

  对于全国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而言,2015年的一个重大的推进就是扩大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试点范围,同时新设了3个自贸试验区。将自贸试验区的改革从原来的28.78平方公里,扩展成为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省市多个片区的474.86平方公里。

  与此同时,多项改革开始深化推进。

  比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肇始发端后,从最初的1.0版(注册资本认缴制),到2015年1月进入2.0版(先照后证)并全国推广,又在2015年12月进入3.0版(证照分离)。

  再比如,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改51条”到“金改40条”,再到天津、广东、福建自贸试验区各自的“金改30条”,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改革举措陆续落地。

  数字提供了一个检验改革成果的视角。

  以上海为例,2015年上海自贸试验区以上海1/50的面积(120.7平方公里),创造了浦东新区3/4的生产总值,相当于上海全市生产总值的1/4;2015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1.8万家,同比增长20%,相当于浦东开发开放25年来新设企业总数的1/10;2015年新设外资企业数量相当于2014年的1.5倍。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占比从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目前的20%,户均注册资本(约1500万美元)相当于内资企业(约5000万元人民币)的两倍;2015年自贸试验区共办结境外投资项目636个,其中中方投资额229亿美元,相当于2014年的5.5倍,境外实际投资额约占全国的7%……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2月23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及的一组数据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单个外商投资项目平均超过1000万美元,而在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单个外商投资项目金额也都超过600万美元。

  提高自贸试验区的建设质量,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2014年9月18日,上海自贸区挂牌一周年前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赴上海自贸区考察调研,当时就请企业为自贸试验区“打分”,为自贸试验区发展提意见和建议。

  到2015年11月第三次考察上海自贸试验区时,李克强又表示,要在审批上做减法、责任上做加法,最终检验是市场和企业出现乘数效应。

  杨雄在上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说,制度创新就是为了改善制度供给,重在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具体来说,就是在投资领域进一步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主、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在贸易领域,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改革举措,切实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并将改革举措实实在在地固化为制度安排。

  在金融领域,加强自贸试验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积极稳妥地落实好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

  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各部门不能只看着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就事论事,要立足强化行业整体监管加强系统谋划,着力整合资源力量,探索新的有效的监管制度框架。

  自贸试验区已经成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并且在这几片土地上,已经形成且正在形成更多的试验成果。

  运行一周年后,上海自贸试验区向全国推广了34项试点经验。目前,商务部又总结形成了一些最佳实践案例,供全国各地借鉴。

  高虎城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说,总的来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围绕制度创新、简政放权,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一些新的试点经验,正在履行第三方评估程序,争取早日向全国推广,释放改革红利。”

  加速推进全球自贸网络

  与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呼应的,是中国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加速推进。

  2016年2月22日~23日,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第一轮谈判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举行,双方初步商定,第二轮谈判将于2016年5月9日在北京举行。

  2月14日~19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11轮谈判在文莱的斯里巴加湾举行,会议重点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谈判和文本磋商。

  RCEP谈判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目标是力争2016年结束谈判。

  RCEP成员国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10国共16方,人口约占全球人口50%,国内生产总值、贸易额和吸引外资接近全球三分之一,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我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自贸区谈判。

  近年来,我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加速推进,自贸区的整体布局也在不断延展。

  仅在2015年,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成功签署并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也已经完成。

  2015年,我国还积极推进了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与斯里兰卡的自贸区谈判和与巴基斯坦的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启动了与马尔代夫、格鲁吉亚的自贸区谈判和与新加坡的自贸区升级谈判。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涵盖我国对外贸易额的38%。

  这些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对于推进全球自由贸易,以及中国进出口的增长,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仅以中韩、中澳两项自贸协定为例,自2015年12月20日起实施两个月的时间,上海关区两项自贸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受惠货值12.4亿元、税款优惠3992万元。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中国接下来建设自贸区,要全面参与,重点突破。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

  其中,继续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成为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

  《若干意见》提出,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趋势和国际经贸规则新变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试验田。可把对外自由贸易区谈判中具有共性的难点、焦点问题,在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先行先试,通过在局部地区进行压力测试,积累防控和化解风险的经验,探索最佳开放模式,为对外谈判提供实践依据。

  由此一来,自贸试验区的试点又需要在提高建设质量的同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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