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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福建先行先试工作逐步推开

http://www.mwnews.cn  2016-08-31 08:47: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字号

  中国经济网福州8月29日讯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其明确,从2015年底至2017年12月31日,先行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进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选择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即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省级行政区率先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主要考虑是,可以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两者一起构成完整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的任务,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福建省作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的复函精神,《福建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

  《方案》要求,围绕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扎实推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对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凡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都要建立和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到2017年12月31日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

  根据《方案》部署,福建省将围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商事登记制度等7项试点任务,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方面将进一步强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等的制定、调整和管理,严格依法设定“红线”,优化对准入后市场行为的监管,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放得开、管得住。推行分类监管,对易出现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福建”网站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开放查询,作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生产、投资、流通、消费等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此外,《方案》明确,要围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推动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投资管理体制、商事登记制度、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社会信用体系等相关领域改革,营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福建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福建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体现了中央对福建加快发展的高度重视,有利于福建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继续先行先试,积极为全国相关领域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有利于充分发挥福建独特优势,更好地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全省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