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mwnews@sina.com
设为首页 点击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马尾新闻网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征集筹建“全国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和标识的公告

http://www.mwnews.cn  2017-06-09 10:38:58      【字号

201612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全国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深入推进示范区筹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进一步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到2017712结束。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1.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

1)作品内容:围绕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体现开发区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特色与优势、创建目标与要求,体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千亿规模的追求,具有较强的激励和引领作用。

2)作品形式:以文字形式表达,文字精炼,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琅琅上口,便于传播,富有感染力,每条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字。请附文字说明。

2.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标识(LOGO)。

1)作品内容:体现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属性、特点和品牌形象,体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物联网、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三个角度,要求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大气、沉稳、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请附释义说明。

2)作品形式: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300mm×300mm。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图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四、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投稿数量不限。

2.投稿作品要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全国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字样等。

五、奖励设置

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各选出一、二、三等奖。

宣传口号: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宣传标识: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六、投稿须知

1.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3.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4.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及其他未尽所有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件地址:fzkfqpp2017@163.com

联系电话:0591-83980379   联系人:刘先生

  通信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21号(邮编350015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电子信息(微电子物联网)

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