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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政”与“福建船政”的区别

http://www.mwnews.cn  2013-06-06 13:38:12   来源:海峡时报    【字号

  ○林樱尧

  马尾造船厂是船政文化的重要源头,来厂参观人士日众。笔者在接待工作中,有资深史学家对“船政”一词为马尾所专用有疑惑。船政史研究专家陈道章曾强调:“船政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但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船政”一词出现,这就是史学家困惑的原因。

  要撇清这个问题,还是先从什么是船政和船政局说起吧。陈道章先生在《为晚清船政正名——是船政不是船政局》一文中,针对福建师大历史系林庆元教授一再认为应称“船政局”的说法予以驳辩。林庆元教授1986年出版一本论述船政的专著,书名为“福建船政局史稿”,用的是“船政局”,随后四川大学沈传经教授也出版“福州船政局”一书。陈道章先生认为,船政是管理机构,船政局是专业机构,两者概念不同,不可混为一谈。船政作为管理机构,管辖着造船厂、求是堂艺局(后又称船政学堂),之后还有电报局、铜元局等。也就是说,晚清时期设在福建马尾的船政,是一个管理机构,其全称为“总理船政事务衙门”,主官船政大臣为朝廷简任。船政管理的造船十三厂,就叫船政厂或船局,是专业的造船厂,船政管理的“求是堂艺局”,是专业学校。以此认定,局是专业机构,归船政衙门管理。近代史书上多称船政为船政局,缘由于民国时期,船政归省辖后,改名“福州船政局”,去掉行政管理职能,成为专业的造船生产机构。至于原船政衙门设施,则移作马尾海军要港司令部,不负有管理造船职责。不少人士不明其中变化,船政与船政局就混用了

  再说史学界的困惑。船政作为一个管理机构,笔者从有关史资料中看到,明代嘉靖年间,南京兵部车驾司就下设了管理船 政事务的机构,并在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编成《船政》一书,共三册,主要记载了嘉靖年间有关船务的典章制度沿革变化及南京兵部掌管的各种船只船型发展状况。《船政》一书现仅存宁波天一阁藏书楼。到了明万历年间,又升级设立了专理船政事务的船政分司,南京兵部比照户部、工部事例,发给“船政关防”(印章)一颗,又编辑了《船政新书》三卷。

  到了清代,笔者在著名作家二月河(凌解放)写的《乾隆皇帝》历史小说中,看到乾隆年间清政府也设有“船政”机构,隶属工部。凌先生曾来马尾参观,笔者与他谈及此事,他予以肯定。二月河在写作“康乾盛世”清代三帝王系列历史小说中,曾参阅了大量的清史档案,虽是历史小说,但关于船政机构的设置,是有史实依据的。如上所述,“船政”至少是明、清两朝就有的管理造船以及与船舶事务有关的机构,明代隶属南京兵部,清乾隆年间隶属工部,只是级别较低,与学政、盐政、河政等管理机构不是一个档次。至于晚清时期清政府设在福州马尾的“总理船政事务衙门”,则已上升为国家级机构,因其配置的主官为钦差大臣,首任船政大臣沈葆桢官阶正一品,有专折奏事权和司法权,直接对皇帝负责。因此,设在福州马尾的船政衙门,应定位为近代中国领导造船和海军建设的管理机构,相当于现代省部级的管理部门。

  兴起于19世纪六十年代的洋务运动,最先建立的是一批军事工业,有上海的江南机器制造局、福建的船政十三厂、北洋的天津机器局、广东的广州军装机械局等。这些工业企业都有造船功能,但唯有福建船政所辖的船政十三厂,是专业造船厂。之后建立的天津大沽船坞、辽宁旅顺船坞也是专业修造船厂,但规模最大、在晚清造船数量最多,其生产能力与造船技术代表了当时我国最高水平的,还是设在福建归船政管理的马尾船厂。然而,福建船政虽然说是国家管理造船事务的最高机构,但在晚清新兴的造船工业布局中,其管理人员可以由朝廷任命和指派,但管理权限尚未涉及外埠的造船企业,有其局限性。又因为船政主要职责乃造船并建设近代中国海军,其管辖的船政学堂也是为造船和船舶管驾服务,船政与船厂、学堂,以及1874年成军的福建海军密不可分。如此这般,史籍文献中也就不细分了,马尾船厂造出轮船,也可以说是船政造的,表达虽不够准确,但应是合符逻辑的。也有表述很准确的,如孙中山先生。孙中山1912年初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后,4月从上海乘船抵达福州,21日晚在参观了马尾船厂后,发表演讲:“……到马江船政局,乃知从前船政缔造之艰,经营之善,成船不少,足为海军根基”。这时船政已易名船政局,孙中山先生对船政的变革很清楚,所以在演讲中,将船政与船政局的概念表述得十分清晰。

  在晚清有关船政的文献中,有时随意性地冠以地名,如福建船政、福州船政或马尾(江)船政,有的也叫“闽局”、“船政厂”、“闽厂”。洋人在翻译中,难以参透其中关系,则干脆就译为“马尾造船厂”,“福州兵工厂”等,至于历史学家表述这个名称时,为了突出船政的造船功能,大都以福州船政局或者马尾船政局以代之,这显然有悖于史实。因此,1987年至1992年期间,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受国防科工委之托,组织班子编写140多万字的《近代中国舰艇工业史料集》一书(笔者担任该书副主编,陈道章任编审),经各路专家学者认真论证,形成了共识,认为以“福建船政”称之较为妥帖。当时有史学界、出版界学者也当场表示,在此后出版相关书籍中,应统一称为“福建船政”。